蛊祸
作者:
水雷,最后更新:2008-11-3 5:31:24
十数只扁长甲虫不停在空中飞舞着,尾巴散发着幽蓝的光芒,照的整个古墓朦朦胧胧,显得神秘又恐怖、
古墓内弥散着一种雷雨前的憋闷感。这个空间呈金字环状,从顶点到地面垂心,足足有上百丈,坟墓内每一面都篆刻着神秘的文字,沈笑凭借半瓶醋的专业功底,勉强认出了其中的零星几字,其中有一个是甲骨文“风”字,在它四周,又有无数神秘的符号,风字四周刻着的这些东西,沈笑断定,绝对不是文字,因为这些篆刻,长短不一,大小不同,更像是道家的鬼画符,复杂多变,毫无规律,绝对不是文字。
嗡,一只甲虫拖着蓝幽幽放光的屁股在沈笑眼前飞过。
吧唧,沈笑伸手捏住用力一握,扔在地上后又重重加上一脚,将那甲虫踩的稀巴烂,恨恨望向那道靓丽的背影。
那女子头戴着一顶二十厘米高尽心琢磨的纯银头冠,那是一只展翅欲飞的银蝴蝶,周边有四只银雀。身着花溪女衣布筒群,白底的围腰上刺绣着各种虫子的图案,色彩斑斓,衣裤上面挂满了各种各样、样式怪异的银制饰物。
这是苗族的民族服饰,但又有多处不同,起码多情的苗族少女们不会在围腰上绣着各种毒虫怪兽。
苗女双手不断舞动,手腕上那对雕刻着蛇、蜈蚣、蛾子的银手镯猛地亮了起来,不住的颤动着,发出呜呜鸣响。苗女双手一合,刺目亮光中,一条银制长蛇和一条红头武功以及一只色彩斑斓的毒蛾飞跃而下,直扑空中。
坟墓中央,一只四指宽黑色圆环漂浮着、不住的旋转,周身碧光点点如同天上星辰,不住的闪烁,而它的正上方,一方枕巾大小的法宝不停反向旋转。枕巾上,一黑一白的阴阳鱼不断降下黄、白、蓝、红四色光柱,冲击在黑色小环上,竟像发起冲锋的士兵一样,一波接着一波,永不休停;那黑色的小环也不甘失败,环身极速旋转,上面碧光粼粼,不断发出丝丝绿气,这些绿气飞到空中,演化成各种怪虫,迎头撞上四色光柱。
怪虫撞上四色光柱,却像冬天的雪人遇见阳光一样,迅速消融,而光柱也被削弱很多,不再明亮。
“九幽环!哼!”沈笑低声喃喃,眼中闪过一道厉芒,这黑不溜秋的东西就是自己被这苗女抓来的原因。
十几天前,沈笑还是一个闷骚的青年,正在进行他那闷骚的追女生涯。一日追女过程中撞见这个苗女,从此被她纠缠。经过这十几天打探,沈笑也明白自己被抓的原因,据这女人说,他是先天阴煞之体,是打开这个坟墓的关键,为了胁迫他心甘情愿的帮忙,苗女在他最宠爱的妹妹身上种下毒蛊,为此沈笑不得不来。
蜈蚣、毒蛇、飞蛾刚刚飞至光柱,便听嗤啦一声,竟然变成粉末,纷纷扬扬撒将下来,弄了沈笑一头一脸。
“有人太狠毒,连上天也看不过眼!”沈笑两只手抱在后脑,双唇一撅吹起口哨,口中不时发出讥讽之声。
苗女冷冷地瞟了他一眼,眼中闪过一道厉芒。
“姐姐……”苗女低声呢喃一声,秀目猛的一挣,两道绿光急射而出,重重砸在四射光柱上。光柱猛地一震,苗女左手一划,腰间刺绣化为万千金色飞蛾,层层叠叠如大海一般充满整个坟墓,猛地一合,撞向四色光柱。
苗女咬破舌尖,一口精血喷在手镯上,只见鲜血迅速被那手镯吸收,光芒一闪,青红黄白黑四色长蛇,独角红眼,五条长蛇遥相呼应,紧紧的缠住九幽环,缓缓向下拖动,慢慢脱离光柱,只是苗女面色疲惫,看上去容貌竟然老了不少。
仿佛拔河一样,黑色小环不住下降,已经降至地面,即将脱离光柱。
小环离沈笑只有区区十米距离。
沈笑腼腆的脸颊上面,黑色眸子快速闪动两下,嘴角突然弯出一丝冷笑。沈笑猛地向那黑色小环冲了过去。
“住手,你想我们都死吗?”苗女大惊,连忙呼喊,分神之下,那小环又被光柱拖上去不少,她正在全力控制五龙蛊,根本无力阻止。
一边抓住黑色圆环,沈笑一边大笑:“没错,我就是想死!谁不知道我沈笑恩仇必报,你害我亲人,我这就还回来,难道你以为我男子汉会奴颜媚骨的跟你十几天?你也太高估你自己魅力了吧,老!女!人!”
“这三个字我想喊了十几天了,真是痛快!”大笑声中,沈笑伸手用力一握,一股冰冷而又晦涩的感觉传入手心,仿佛无数人在耳边哭喊嚎叫。咬牙用力一拉,黑色小环从四色光柱中脱离。
“住手!”
轰隆!
一道黑芒闪过,整个空间如同墙皮剥落一般,化作万千碎片,散落开来,看着苗女那绝望的双眸,沈笑大笑起来,意识逐渐模糊。
日光是那么强烈,仿佛太阳神阿波罗洒下的怒火。一丝微风也没有,村子外稀疏的白杨无精打采的矗立着,像体罚过后的帝国预备役士兵。唯一一条通往外面的小路长蛇般蜿蜒而上,通向远方。
这条小路花费仙人掌村几代人力才完工,有了它后,仙人掌村和外界的联才多了起来,再此之前,村里的村民们只是过着地里刨食的生活,不过当这条小路修成后,村子虽然依然破旧,但偶尔路过的冒险者和进来采购山品的商人却给村落带来不少生机。
村子的位置算是一处山麓,后面有百十亩梯田,这是村民们赖以活命的东西。再后面是森林,这森林非常大,到底有多大,谁也不知道,反正过往的冒险者、包括神秘的元素使,他们中也没有人探到过尽头。
森林和村子间也有条路,不过是条泥泞小路,是村里猎人、过路的冒险者用脚踩出来的。
泥泞的小路远方,渐渐走来一个小小的人影,是一个小姑娘,大约有十二三岁,金黄的头发,金黄的眼睛,本应光彩诱人,但却因为缺少营养,金黄的发色却变得枯黄,天气炎热,汗水从女孩脸上涔涔而下,流下一道道的泥痕,头发也打成了绺,整个人显得肮脏不堪。
女孩背上一娄猪草,竹子编制的娄子,里面的猪草压的很瓷实,足有几十斤重,将女孩瘦小的身躯压的弯弯的,不过女孩对此似乎习以为常,步伐非常快速的向村子迈进。
一条大黑狗紧跟在女孩身边,不停的吐着舌头,它的背上有一个搭兜样的布制品,两边各有一个大口袋,里面塞满了菌类和野菜。
村子渐近,村头有十几棵老榆树,最粗的一人都抱不过来,盛夏的午后也夜间,村里人总是来着纳凉,更有人整晚睡在这里。此时天刚过午,七八名闲汉坐在树荫下闲聊。
山里人生活贫苦,这些人身上都打着补丁,不过即使这样,也远比女孩身上的衣服要好,因为女孩身上的衣服已经不能叫打补丁,而应该称为补丁叠补丁。
这时女孩偷瞄一眼树下,惧怕似的身子一缩,加快的步速,想要快点通过这里,不过女孩的希望并没有实现,一个十五六岁的少年站起来。
“哎呀,这不是安妮丝吗?村子好心收养了你们一家贱民,见了我们连个招呼都不打?真是不识礼数的下等人。”
叫安妮丝的女孩畏惧的看了他一眼,没有回话,少年嘴角露出一丝轻蔑,伸手要拽女孩头发,不料大黑狗猛的窜出来,挡在女孩身前。
少年手一缩,后退两步,看着黑狗讪讪道:“贱狗,早晚宰了你吃肉。”
“对,对不起,乌鸦它不是有意的。”安妮丝慌忙鞠躬赔罪,由于鞠躬速度太快、背篓太重,差点栽倒。
叫乌鸦的大黑狗又是一阵低吼。
少年似乎对喉咙里发出呜呜吼声的黑色大狗非常畏惧,直退到树荫下一个满脸伤疤的中年人身前,这才开口道:“哼,别让我抓到它。这个先不说,你请村民帮着寻找那个白痴的工钱、还有买药的钱,总该还了吧?是不是?爸爸?”
旁边那伤疤脸也开口说道:“沙斯啊,不要这样,将来你可是将来的贵族大老爷,不要和下等贱民一般见识。不过,安妮丝,大家为了找你哥哥,足足浪费了一个下午的时间,还有你为了买药借的钱,大家都不富裕,急需用钱,你尽快把180索尔还清!”
听了这话,安妮丝眼泪都要流下来,180索尔,对这个村子的村民来说,这是一年的收入,她父母已经过世,又是外来户,没有田地,平日就靠养些鸡鸭之类过日子,而且,一把普通草药根本值不了多少钱,村长一张嘴就是八十索尔,分明就是讹诈。
泪在眼圈中转了几转,终究没有掉下来,安妮丝伏身从黑狗乌鸦背上搭兜里拿出不少山菌,递给沙斯:“钱我一定会按时还清,这……这些东西,你和村长大人尝个鲜吧。”
蘑菇用细线穿着,灰白色的伞柄下还凝聚着不少水滴,炎炎烈日下,显得格外鲜嫩。
沙斯手一挥,重重打在安妮丝手上,山菌落了一地。
沙斯用力踩了几踩,直到将蘑菇踩得分辨不出形状,这才停下来,有些鄙视的开口道:“除了你家,谁会吃这些连猪都不吃的东西?……”
“呜……”
乌鸦冲沙斯呲牙呜咽几声,吓得他后退几步道:“我不管,欠债还钱,到时候还不请,别怪我抄你家!让你和你那变白痴的哥哥睡玉米地去。”说完转身躲到了疤脸后面。
安妮丝神色一暗,招呼乌鸦离去,转身后,几滴晶莹泪水流下,落在地上,砸出几个小坑。
村子坐落在山麓,算是个小小的丘陵,一到下雨天,低地就会变成小池塘,在村子中有些地位的村民都住在高处,而安妮丝一家属于外来户,对于这些千百年居住于此的山民来说,而安妮丝的父亲在世时脾气又格外张扬,这样一来自然不受村民待见,村长便非常心安理得地把一家人安置在低洼处。
安妮丝走了几分钟,一栋破旧的土石房出现在不远处,房子旁边就是那条通向山外的灰白色小路,这也是安妮丝家唯一值得称道的地方。
这是一处非常简单的主宅,正屋一间,里屋一间,厨房、杂货屋各一处,小小的院子被篱笆围了起来构成整个院落。
推开有些破旧的篱笆,安妮丝走进去,将背篓放在墙角,将搭兜从乌鸦身上摘下来,乌鸦亲热地舔舔女孩掌心,咬住搭兜,颠颠的跑进厨房,安妮丝甜甜一笑,走进正屋。
正屋中央摆放着一尊太阳神阿波罗的神像,正对它的下面有一个非常破旧的蒲团。
安妮丝进屋后洗了脸,并没有做其他的事情,而是双腿跪在蒲团上,两只细嫩的手拢在一起,闭目对着神像祈祷起来,而乌鸦蹿进来后,竟然也格外安静,握在少女身旁。
安妮丝一家是外来户,父母在世时凭借父亲那高超的本领,还没人敢说三道四,等他们去世后,这些村民似乎忘记了可怕,在排外心理指引下,在母鸡对天鹅的妒忌下,安妮丝和她的哥哥生活格外艰辛,不仅处处受人白眼,更经常受到额外的非难。
一个多月前,哥哥阿雷多去了死寂森林,半个月仍不见出来,安妮丝一家一户的磕头请求,才聚齐十多个人帮忙寻找,出发时,安妮丝额头已经磕出了血印,在森林不远处发现了昏迷的阿雷多,救醒后却发现他变的痴痴呆呆,竟然连人都不认识了,话也不会说,安妮丝为了给他治病,又苦苦哀求,向村长家借了一笔钱。
十几天来,阿雷多仍旧没有好转。
安妮丝低声祈祷,不停的祝福着自己的哥哥。在她看来,这些都是太阳神给她的考验,只有虔诚的祈祷,才能度过这些磨难。
“啊!”
里间突然传出一声低吟。
安妮丝一惊,随即脸上露出惊喜的神情,也不管什么狗屁祈祷,立刻跑进里间。
“你醒了?哥哥!”
“哥……哥?”生涩的词语艰难地从少年嘴中吐出,似乎是很长时间没有说过话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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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笑心神浑浑噩噩,不知道自己身处何地,只觉得有人在自己耳边不停低语,直到现在才被一阵娇柔好听的声音惊醒,睁开眼睛,映入眼帘的不是那狠辣无情的苗女,也不是高达百丈的四面体轩辕坟,竟然是个破旧屋子。
十几根细长檩条架在屋顶,泥糊的墙壁不少地方都露出里面的土石,地面就是黄土地面,没有任何水泥、洋灰、红砖的踪迹,这种结构的房子,即使在中国的乡村现在也很少见,毕竟即使再穷,地面也会铺上一层青砖。
屋子中的物品非常简陋,一套粗陋的桌椅,上面有几只黑陶杯和几只竹篮竹筐、编织的很精巧,房内还有一张床、一张柜,再没有其他的东西。
沈笑低下头,发现盖在自己身上的是一套蓝色粗布被褥,这种布料他曾经见过,那是去山区游玩时,在一处农家所见,是用织布机纺织出来的,这种布非常结识,但是比较粗糙,在乡村除了上年纪老人外,几乎没有人人会用。
最后的印象里,明明发生了爆炸,怎么会在这里,难道自己被山里的村民救了。
沈笑疑惑的想着,挣扎着要做起来,不料身子一动,一股股剧烈的痛感从身体各处弥散开来,不由发出一声惨叫。
叫声未落,就见从外面跑进一道人影,是个小女孩,进来后,坐在床边,扶着沈笑开口道:“你醒了,哥哥?”
“哥……哥?”沈笑眼中闪过一丝疑惑,打量起女孩来。
女孩大约有十一二岁,身上的衣服打满补丁,双手手腕上各带着一串野草编织的手链,嫩绿嫩绿的,很精巧;女孩小脸很精致、很耐看,不过带着一股菜青,是那种营养不良的脸色,看向他的眼神非常的关切,不过这些都不是重点,重要的是,这小女孩的头发和眼睛竟然是金黄色的,虽然有些枯黄,不过确实是最正宗的金黄色,而不是染发店的那种二鬼子色。
难道……那爆炸一下子把自己蹦到了北欧或者美洲?可……美洲也他妈没金眼睛的人啊!而且她喊的是……哥哥?
沈笑心中蓦地一沉,有些吃力开口道:“你喊我……哥哥?”
话才出口,沈笑就有了一个让他浑身浑身凉透的发现,他发现,他竟然说的不是汉语,小女孩说的也不是汉语,但,他能听懂。虽然对爱好语言文学的他来讲,说那么三四种外语并不困难,但现在所说的语言,他可以肯定绝对没有见过。
沈笑愣了半晌,缓缓转过头去,见小女孩关切的望着自己,猛的抓住女孩细弱的手腕:“告诉我,这是哪里,我怎么会说这种该死的话?”
或许是沈笑脸上的表情吓到了小女孩,又或许是沈笑捏疼了小女孩,女孩惊恐的摇头,随即捂住沈笑的嘴:“哥哥,你怎么能质疑太阳神阿波罗创造的语言?而且这里是我们的家!你不记得了吗?”
太阳神阿波罗?希腊的阿波罗?沈笑一惊,后面那句根本没有听进耳中。
可阿波罗不应该说古希腊语吗?而自己说的绝对不像希腊语。
恶作剧?穿了?附身?
沈笑脑海中闪过这几个念头,他书看的比较多,也比较杂,立刻想到了这三种情况,第一种情况被他第一时间排除,虽然他曾经请剧组狠整过一个整天做穿越梦的家伙,但他嘴里莫名其妙的那种语言,绝对不是恶作剧能达到的效果。
难道真是小说里的穿越,而且是属于高等穿越里的借尸还魂穿?
“哥哥,疼!”小女孩泪水不住的在眼眶中打圈圈。
沈笑这才发现失态,他一直在攥着女孩手腕,激动时发力竟然不知不觉间捏青了女孩的手腕。连忙松开手,沈笑歉然道:“对不起,我不是有意的。”
女孩摸摸泪水,摆着手高兴道:“没什么啦,哥哥醒了就好。”
“能不能扶……哥哥起来,我想洗脸!”沈笑微一犹豫,对女孩说道。
“嘻嘻,哥哥,你还是那么爱臭美!刚醒就想着洗脸,怕灰尘遮住哥哥的脸么?比安妮丝还过分喔。”女孩嘻嘻笑道,随即掀开粗布被,将沈笑扶起,搀着他走下床来。
女孩只到他肩膀,手臂从他腋下传过去,小心地搀扶他向门外走去。
沈笑注意到,他身上穿的是一件宽松类似袍子的衣服,上面只有腋下打着补丁,和女孩补丁叠补丁的衣服相比,他身上这套可以称为豪华礼服。
看来这女孩很爱她口中的“哥哥!”沈笑轻轻点头,迈出一步,随即身上传出剧烈疼痛。
每走一步身上就传来钻心般的疼痛,但沈笑的心思却全然没有放在上面,他只盼望着有一盆水,让他看清相貌,判断出这到底是不是在做梦。
足足花了有两分钟,沈笑才挪到正屋中,安妮丝将沈笑扶到座位上,一跳一跳的跑去打水,而沈笑趁机观察这个房间。
正屋依然破旧鄙陋,一张长桌,几把椅子,一只黑色大狗趴在椅子边上,脑袋埋在爪子中间,似乎在睡觉。
屋子左面是个小小的神龛,里面摆着一尊神像。
神像约有一尺多高,通体为纯银打造,发卷竟然是用黄金静心雕琢而成,没有地球上神佛像的那种威严祥和,但其相貌英俊与人类无异,充满着活力。
看着这神像,沈笑脑海中一闪,好像想起什么,但这个念头随即被即将观察镜子的急躁心理赶的无影无踪——安妮丝端着陶盆回来了。
“把它放在门口吧!”
安妮丝点点头,从旁边拖出一条板凳,将陶盆放了上去。
门口处阳光充足,可以瞧的清清楚楚。沈笑站起身,女孩连忙过来,想要搀扶他,沈笑拒绝了。
阳光很强烈,照进屋子中,形成一道巨大光柱,光柱中,无数灰尘飞舞着,给人一种飘渺的感觉。沈笑却无心欣赏,他走到陶盆前,轻轻的伏下身子,紧张的看向水面,生怕里面照出一个怪莫怪样的东西来。
水面抖了几抖,泛出几道波纹,一道人影不住颤动,随着水面平静而稳定下来。
漆黑的头发,苍白的面孔,温和的笑容,漆黑而冷淡的眼睛……,一切一切都那么熟悉,这确实是自己的脸,沈笑猛的放下心来。
“哥哥,快点洗脸,不要对着水面发呆了,真是的,每天都对着这东西照来照去。臭美!”安妮丝轻笑着催促道。
“好!”见水镜中仍旧是那熟悉的相貌,沈笑心中一松,双手一撩,带起一捧水珠,覆在脸上,清洗起来。
清洗完毕,安妮丝乖巧地递过手巾,沈笑接过擦干脸庞。这毛巾也是粗布织成,擦在脸上,有种生疼的感觉。
安妮丝接过手巾后在陶盆中清洗、拧干,把它放回原位,都做完后才回到沈笑身边,道:“哥哥,你身体刚刚好,不要太劳累,我扶你回里间休息一下吧!”
“谢谢你,安妮丝,不过我要去院子中活动一下,几天不动,身体都有些发酸了!”沈笑摇头拒绝了安妮丝的好意。
安妮丝歪头想了一会儿,说:“这样也好,不过哥哥你活动千万不要太激烈。我去做饭,今天我在林子中找到一窝鸟蛋,我想哥哥病了,需要补身子,就偷偷拿了两只,等会儿做给哥哥吃。”说完就哼着歌,轻快的跑了出去。
看着安妮丝的身影,沈笑微微摇头:一窝鸟蛋,只拿两个,看来这个妹妹真是非常善良。
拖动着步子,忍受着疼痛,沈笑慢慢向门口移动。
来到门口,沈笑目光落在门框上,身子猛的一震。
怎么会这样?
世界上什么事情会让老人最畏惧?答案是死亡;世界上什么事情会让老人最高兴?答案是返老还童。可这样的事情发生在年轻人身上就有些……
沈笑刚要跨过门槛,突然意识到这里无论是房顶还是大门都比前世要高不少,目光平视门框,接着向下一扫,顿时一呆:不是这个世界建筑高,而是他沈笑缩水了。
他身高原本将近一百八十公分,可如今,他最多有一百六十公分。
一百六十公分,他清清楚楚的记得,这是他9年前入高中时的身高,全班最矮名至实归。他光荣地坐在了第一排,而从高一下半学期开始,他的个头开始疯长,等到高三时,他已经一百八十公分了。
沈笑摸摸胸口,大力的呼吸几下,努力将砰砰狂跳的心脏平静下来。接着,左手颤抖着伸向右肩,在上面轻轻找寻着什么。
猛地,沈笑脸上露出一丝笑容,右肩上那颗痣还在,这说明这身体还是原装正品,而不是借尸还魂,唯一的区别就是身体不知道什么原因变小,不过这对他来说也算不得什么大事,毕竟能从那苗女手下逃脱已经是不幸中的万幸,若再挑三拣四,恐怕老天爷会吐自己一脸脓痰。
沈笑哈哈一乐,连带着身体上的疼痛也减轻了几分,他走出正屋,在小院中徜徉起来。
快乐并没有持续很久,很快就被吃惊取代。
跨出门口的一瞬间,一股清新气息扑面而来,不是城市公园中那种透着干燥空气,而是一种和谐的自然气息。
这个小院大约有二十多平米,背西向东,建在一个比较倾斜的小坡上,门口有一条灰白色小路通向远方。极目南望,蔚蓝天空不时有苍鹰飞掠,天空下面是一片嫩绿,这是山和森林的世界,一望无际的绿色直接绵延向天边,绿色海洋中不时突出几座山峰,绿的山腰,雪的山头,就好像海洋中的孤岛。
清风吹过,树海翻腾,形成一道道绿色波涛。
他不是没有见过森林,可这如同海洋般壮阔的森林却是第一次见到。
死寂森林,无尽树海!
这两个陌生的名字突然出现的沈笑脑海中,这就是这片森林的名字。印象中,几天前,就是村民们把他从无尽树海边缘把他拖回家来。
“山河壮丽,越来越不能确定这是什么地方!难道是亚马逊?”沈笑用汉语低声嘀咕了几句便收回目光,美景有的是时间欣赏,当前最重要的是确定,这鸟不拉屎的地方究竟是不是地球。
小院不大,正屋、厨房、杂物间、厕所便占去了一大半,厕所南侧建筑物引起了沈笑的注意。
土石垒成的墙壁,大约有半人高,土墙上插满了细细的竹竿,没错,就是竹竿,地球上那种一节一节大拇指粗细的竹竿,竹竿上面连着稀疏的网子,网子却不知道用的什么材料。
如果没猜错的话,按照中国农村中类似建筑的名称,这应该是个鸡窝。
沈笑走上前去,看着土墙后面发出咯咯嗒的生物,确认了这个猜测。
望着五六只跑来跑去的笨鸡,沈笑一时有些反应不过来,竹竿、鸡这些都是他熟悉的东西,难道这里仍然是地球?可那奇怪的语言和金眼的女孩儿是怎么回事?
身为精研各种书籍的他知道,西方人白人大部分都是高加索人种,所用语言绝大部分属于印欧、高加索、乌拉尔或者闪米特含米特四大语系。而出现金发比例最高的人种应该是雅利安人,雅利安人语言属于印欧语系。
金发,但眼睛却是碧色。
沈笑对语系了解不深,但也能判定,而那喊自己哥哥的小女孩所用语言却绝对不属于印欧语系,而是比较接近中国的汉藏语系,因为这种突然浮现语言词语构成中,多是由单音词的单纯词和多音节的复合词,非常类似汉语。
竹竿,母鸡,金发女孩,居住在中国山区的外国友人?
一时间,沈笑脑袋都大了,心中更加愤懑。
正头疼间,一只甲虫顺着沈笑裤腿爬了上来,虫足快速倒换,弄得沈笑一阵奇痒,伸手将它捏在手中,仔细一瞧:红壳,长须、六只脚……
是小强!>_
“这地方竟然也有小强!”身在不明异乡,使沈笑愈发迷茫,他捏住小强两只长长的触须,一股憋闷感从心中散发出来,冲小强怒喝道:“你去死吧!”
刚要把它捏死,小强突然触须一阵抖动,六只虫足急速摆动,持续了十几秒,小强后腿一蹬,不动了……
“不会吧……小强被我骂死了!”
沈笑囧。
那条半人高的黑狗一晃一晃的走了过来,鼻翼在沈笑身上轻嗅两下,一屁股撞在他腿弯上。
沈笑正在发愣,不想一股很大的力量从腿上传来,身体立刻失去平衡,跪倒在地上,低头却看见刚在正屋打瞌睡的黑狗后腿在地上猛刨两下,扬了自己一脸土,随后大摇大摆的钻进鸡窝旁土石垒的小窝中。
好嚣张的土狗!沈笑只觉脑门青筋不住跳动,上去就要收拾它,揪住它耳朵时却停了下来。
毛色乌黑而柔顺,头长而整洁,肩胛骨长而倾斜,两只耳朵拉达着,看上去极为忠厚,这……是平毛猎犬?
这种狗怎么会出现在这里?
“哥哥,你跪在地上做什么?”正当沈笑要进一步侵犯黑狗毛、平毛要用嘴巴反抗暴政的时候,安妮丝出来了。
沈笑松开狗耳朵,拍拍身上的灰尘站了起来,对安妮丝道:“安妮丝,这是什么狗?”
安妮丝奇怪的望了沈笑一眼,开口道:“狗就是狗喽,而且乌鸦是哥哥你从树海中抱回来的吧?”
乌鸦?果然符合这土狗的形象,沈笑暗中腹诽着这条让自己出丑的黑狗,打个哈哈道:“开个玩笑,开个玩笑!”心里却知道这黑狗和自己不亲恐怕是因为从自己身上嗅不到熟悉的味道,换句话说,它知道自己是冒牌货。
“哥哥,我怎么感觉你怪怪的?”安妮丝非常仔细的瞅着沈笑,像是要瞧出什么一样。
沈笑一惊,连忙转移视线道:“我有什么怪的,安妮丝,在你心里,我是个什么样的人?”
“说真话吗?”
“当然!”
小女孩很单纯,收回视线想了想,手按着心口说:“太阳神在上,我不是故意要说哥哥的坏话。”
沈笑:“……,说吧,我不在意。”
“哥哥你很懒,让安妮丝一个人干活,做饭、洗衣服、喂小鸡;哥哥你还非常自恋,经常对着水面照来照去,问安妮丝自己是不是很英俊;哥哥你非常淘气,经常和村长的儿子沙斯打架;哥哥你还……”
听着小女孩那连绵不绝的清脆声音,沈笑只觉冷汗一层层从身上渗出,想不到正牌竟然会是这么一个人,简直就是混混版那喀索斯嘛。
“对了,安妮丝,我从出发去死寂森林到被救出,再到苏醒,一共花了多少时间?”沈笑想起正牌,心中有些担心。
他虽然对正牌为人有些不屑,但恩仇必报是他为人准则,要因为怕暴露身份而导致恩人的哥哥得不到救援而死,这是他万万不想看到的事情。
安妮丝歪着小脑袋想了一会儿,掰着纤细的指头算道:“哥哥你经常去森林锻炼,每次在森林中停留两三天,但也有达到五六天的时候,但从来没有超过十天的情况,可这次哥哥足足在森林中呆了十五天还没出来,我就请人去找你,结果发现哥哥昏倒在树海里面,而后哥哥你发呆的二十五天,一共是四十天啦。”
“死寂森林中有没有食物、水源可用?”
“有啊,不过能直接食用的食物很少,水源也很少见。”
四十天!愿诸位大神一起保佑你!
沈笑暗叹一声,知道正品九成九回不来了。
他又和安妮丝聊了起来,虽然安妮丝不知道哥哥为什么变得爱问一些简单问题,但生性柔顺的她仍旧一一作答。
在一问一答中,一些不属于沈笑的记忆浮现脑海中,从这记忆里,沈笑终于了解了这个世界的大概情况。
沈笑清醒已经两天,这两天中,他没有再向刚清醒时说那么多话,而是静静的思索,搜寻这那一丝丝不属于他的记忆。
首先,他终于能确定,这里果然不是地球。
也就是说,他,沈笑,一名中国人,一名身价千万的中国人,穿越了,而且由于没向阎王行贿,又没有神仙亲戚,没能成为皇帝、国王、皇子、世子、大富豪的私生子……,他现在是一名经常在村里浪荡的混混,无职业、无田地、无金钱,属于七阶层中第六阶层——贱民。
这片大地广袤无垠,拥有无边土地,这片大陆被称为人们赞颂为无限沃土,七阶层是千百年来流传、并被大陆统一认可的划分方法。
七阶:皇族、贵族、骑士、士兵、平民、贱民、奴隶。
前四者和最后者不用说,非常容易分辨清楚,而平民是指有正当职业收入(包括田地、商铺)、有姓氏族谱,此为平民;贱民包括以下几点:无产、无金、无姓氏(无宗族证明),奴隶则由战败者、罪犯等人组成,这些人毫无自由,连牲口也比不过。
前三者属于统治阶层,相关律法基本都是为这三阶层服务,对于贱民,士兵以上阶层甚至可以随意砍杀。
沈笑得到的那段记忆中,在这个时间上,姓氏是非常重要的一环,甚至达到畸形变态的地步,比如商人,若无姓,即使有钱也会被鄙视,交易时更会被各方打压。
宗族关系在这里仅次于法律,比如一个姓氏的族长对族内违反族规成员拥有生杀大权,在这一点,无论是贵族还是平民都是如此。不过比起中国对祖先的净重来讲,这个世界在乎的似乎更是姓氏这个称呼。
比如这仙人掌村,就有两大姓氏:村长,就是那个刀疤脸,他的姓氏是迪都,同时也是迪都家的族长,当然,他只是迪都散落在仙人掌村这一支的族长;另一姓为希芹,是仙人掌村另一大姓,千百年来两姓一直围绕村长职位纠纷不断,可以说结怨甚深。
至于沈笑和安妮丝,他们二人无田地、无职业、无姓氏,属于贱民这一阶层。
千百年来,平民一直看不起贱民,就像士兵看不起平民。这也是为什么安妮丝一家在村子里受排挤的原因,虽然这只不过是五十步笑百步,千百年来世情如此,对此沈笑也无可奈何。
从记忆中得知,这个世界和地球有些类似,像一些常见动植物,比如狗、鸡、猪、竹子、白杨等和地球并无二样,但在深山老林等人迹罕至的地方,却有一些强大、操纵奇异力量的怪兽,称之为魔兽。
这个世界也有一些人拥有远超平常的强大力量,比如剑士、骑士之类。
不过记忆中对魔兽、武功这方面的描述少的可怜,几乎没有,更多的却是对仙人掌村这片土地的熟悉,沈笑知道哪种野菜能吃,什么时候该种什么粮食,甚至知道村子中某一家墙根藏着十枚银币。
对这记忆,沈笑也只能暗叹一声:废材。
这日沈笑望着天空发呆,手无意识地抚摸着乌鸦那乌黑油亮的脑袋,乌鸦亲热地舔舔掌心,合上眼帘,舒服地打起鼾来。和乌鸦搞好了关系,这是沈笑两日来取得的唯一成绩,乌鸦终于不再对他不理不睬、呲牙腚撞,带价是安妮丝为他做的鸡肉菜汤大半落入乌鸦嘴中。
至于小强事件,沈笑经过这两天的实验发现,不论是鸡窝里的鸡,还是整天打呼噜的乌鸦,他的话没有丝毫作用,但对一些昆虫,它们竟然能按照沈笑简单的命令行事,这让他着实惊奇了一把。
只是第一天还有些新鲜感,第二天就大感无趣,能控制一只虫子,虽然了不起,但有什么用?能杀人吗?能放火吗?能发财吗……,沈笑很快就把这件事扔到了九霄云外。
“幺,这不是自恋狂黑毛阿雷多么?怎么?又在和你的黑狗一起发傻?真是相配的一对啊!”一句令人生厌的声音打断了沈笑的沉思。
阿雷多,这也是沈笑在这个世界的名字。这讨厌的声音他也认识,是迪都村长家的儿子沙斯*迪都。沙斯长的并不难看,只是一脸傲慢惹人生厌,他之所以喊阿雷多黑毛,是因为这个村子中,只有阿雷多一人长着黑头发。
沈笑平静地看了沙斯一眼,开口说:“没办法,我要和乌鸦知道有白痴要上门,只好一起装傻。”
“哼!”沙斯脸色一变,不屑道:“老子马上就是贵族了?不和你这贱民一般见识!到时候让你这贱民知道我的厉害。”
沈笑大惊失色:“什么,你知道你爹不是你亲爹的事情了?”。
沙斯沉默了一会儿,似乎是在思索,半晌后突然吼道:“你这混蛋!”一下子从篱笆外蹦进来,对着沈笑提拳就打。
“恼羞成怒!”沈笑笑笑,也不躲闪。
“呜汪!”乌鸦四肢一伏,头一低,露出锋利的獠牙,冲着沙斯嘶吼不已,沙斯立刻停了下来,他在这条狗身上吃了不少大亏,有这条黑狗在,他不敢放肆。
沈笑骂的虽然阴狠,但确实很有道理,这世界阶层异常严格,一般来说平民别说成为贵族层,就是成为士兵也非常困难。可以说,流星砸人的概率有多大,平民成为贵族的概率就有多大。
所以沈笑才会猜沙斯不是村长亲儿子,更何况村长一个丑陋的刀疤脸壮汉明显不会有沙斯这种小白脸儿子嘛,这简直就是铁证。
“哼,想来你这贱民也不会知道,难道你从无尽树海回来就把那件事忘了?”沙斯悻悻收回拳头,随即又有些高傲的挺了挺胸,“两个月前,我们一起进行的成人式,颁发身份徽章做的职业资质鉴定?”
成人式?职业资质鉴定?
沈笑眉头一皱,从脑海中翻出这个词语:这个世界十五岁成人,并由帝国官员登记造册,颁发职业徽章,顺便为少年进行资质鉴定,以期为国家发现人才,这就是所谓的成人资质鉴定。
而资质出众者,就会被破格提拔,进入贵族学院学习,若顺利毕业,则有机会成为骑士阶层一员,更优秀者甚至可以挂靠在大姓氏贵族上,成为贵族一员。不过千百年来,从学院成为骑士阶层的平民不少,但成为贵族的却寥寥无几,难道沙斯这个贵族癖资质竟然好到这种程度?这样想着,沈笑看向沙斯的目光也多了几分惊奇。
职业徽章和特殊提拔,就像地球的身份证制度和保送大学制度,只不过比之更完善、更困难。
沙斯似乎很享受别人崇拜的目光,干萝卜似的指头晃了两晃,洋洋得意道:“怎么样?羡慕了吧,等少爷学院毕业,就是贵族大老爷了,小子,你给我小心着点,到时候我要一不小心把你宰了,连治安队都不用去。”
“你到底来干嘛的?”沈笑有些不耐烦起来,看着这个傻子,他就想起高中时别人抱着自己喜欢的女孩在自己面前晃来晃去的情景。
那真是,相当的不爽。
“我来要账!”沙斯冲沈笑咧嘴一笑,露出两个歪斜的门牙。
“账?什么账?”沈笑皱眉道。
沙斯闻言嘴一伮,翻着白眼对沈笑道:“黄毛丫头来了,你问她吧!”
安妮丝正在坐在一旁,用野草编织着什么,听到两人问话后,停下来紧张地说了一遍,似乎很怕这个叫沙斯的家伙。
沈笑立刻明白这是自己拉的账,虽然正牌阿雷多游手好闲,但身手不俗,经常从死寂森林中带出些猎物,再加上安妮丝养的鸡鸭,生活也勉强过得去,可两个月前正牌阿雷多一入森林不返,安妮丝生活立刻紧张起来,再加上寻找阿雷多的花费,简直就是债台高筑。
“欠他多少钱,还有多长时间到期?”沈笑小声问道。
“一百八十索尔,还有十天时间,就到了最后期限。”
一百八十索尔?差不多就是地球一百八十块的样子,沈笑心中一松,这账好还。
“安妮丝,我们家一共有多少钱?”
“两个,索尔!”
沈笑:“……”
穷人生病,阎王讨命;穷人借债,衰神跟来。
一文钱难倒英雄汉,何况是一百七十八枚?沈笑很快因为他的地球式思维尝到了苦头,他有一肚子的赚钱点子:玻璃、火柴、火药、肥皂、甚至彩票。但是他只有两枚索尔,别说当启动资金,就是买饭只够他一人吃三天。
所谓家贫万事哀,沈笑运气不好,空有一肚子货,但没有启动自己,就什么都用不出来,更何况还要操心几天后是不是有饭吃这一生存问题,最主要的,沙斯那洋洋得意的土鳖样子让沈笑非常生气。
关于这个世界的金融货币,沈笑只是从那莫名其妙的记忆里知道一个大概,这个世界流通的货币统称索尔,基本单位是索尔,铜制;上一层是银索尔,再上面就是金索尔,汇率为1金索尔=100银索尔=10000铜索尔,至于更高等的魔晶索尔,记忆中只是隐隐有这个名字。
金银比率如此之大,沈笑对此非常吃惊,暗叹这个世界金银之泛滥,不知道会不会导致货币崩溃?然而他的担心很快就被巨额债务冲的一干二净。
十天时间,要还一百八十个索尔,另外还要额外留出十个索尔吃饭。
沈笑在地球上可没遇到过这么“大”的一笔债务。
他不是没想过赖账,不过这个话头刚一提起就被安妮丝那纯真的眼睛瞅的无地自容。后来才知道,这个世界的刑法对平民严厉的近乎苛刻,平民欠债逾期不还者,超过1个金索尔,抄没土地,监禁十年;超过一个银索尔者,监禁一年,贱民刑罚加倍。
安妮丝欠了一百八十个索尔,合1.8个银索尔,就是说,要是还不起,这小丫头就要吃两年的牢饭。
严苛的刑法唯一一个好处,平民们都变成了一群老实的羔羊。当然,这是相对来说,这些平民对待比他们低级的贱民和奴隶,却是大肆欺凌压榨,只要不出人命,官员基本上不会过问。
对这一百八十个索尔的巨额债务,沈笑恨恨不已,这要放在地球上,别说180,就是一百八十万,他也不眨巴一下眼睛,可是现在……,他真是疼的肝儿颤。尤其是沙斯那个白痴,整天摆出一副高高在上贵族的样子,跟在他后面要债,若不是沈笑性子沉稳,早就一巴掌抽过去。
小院里,沈笑和安妮丝并肩而坐,安妮丝仍在细心编织,是一个小巧的玩意儿。
“十天啊,一百八十个索尔!这真是个难题!”沈笑低声呢喃,用的是汉语。
“哥哥,你还在担心钱的事情吗?”闻言,安妮丝停下来怯生生的说,“没关系,只是两年而已,太阳神见证,安妮丝不怕!”
两年而已?
沈笑的心一阵抽搐,虽然他刚刚苏醒三天,但昏迷时对周围的事情隐隐约约有些印象,知道安妮丝日日夜夜守在旁边,他非常喜欢安妮丝这个善良的小女孩,更加感激小女孩对自己的救命之恩。
恩仇必报,这是沈笑的座右铭,因为安妮丝,他才能从无尽树海中出来,可以说对他有救命之恩,对此,就是为她付出生命也在所不惜。
而且,怎么能让这么善良的孩子在阴暗变态的牢房中度过两年时光?
沈笑一扭身,按着安妮丝的肩膀,郑重道:“妹妹,这些事情你不用管,债务的事情由我一人担当!钱,我会想办法把钱还上,现在你告诉我,家里都有什么东西?家具、家禽之类就不用说了。”
安妮丝甜甜一笑,心中很是高兴,自从哥哥清醒后,再也没有出去胡闹,反而对她关心有加,而且他向来不管家事,现在竟然会操心这些事情。安妮丝想了一会儿,掰着指头说道:“家里还请有太阳神神像、柴刀、水缸……”
沈笑听得嘴角一抽,打断女孩儿的话:“难道没有渔网、弓箭之类的东西?”
安妮丝奇怪道:“渔网,听说那东西很贵,而且只有大海边的渔夫才适用它,村里是没有渔网的。至于弓箭,前些时候,哥哥你带去死寂森林了,找到哥哥时没有发现它,应该是丢在森林某处了。”
这个正牌阿雷多真是个讨厌的家伙!
“那村子中猎人多不多?”沈笑抓了抓头皮,有些发疼。
“他们都有田地,怎么可能会冒着生命危险进入树海?只有五六个和咱们一样的外姓人才整天拿着弓箭往森林中跑,因为不时会有旅行商贩来村中收购毛皮,给的价钱很高,卖出去就会有不少收入,比种田强不少。”
“太好了!”沈笑一拍手,随即想起一件事,问道:“那家里有没有那种特别结实,特别细,又能固定形状的绳索?”
安妮丝想了想,对沈笑道:“哥哥,你跟我来。”
安妮丝起身向正屋走去,沈笑连忙跟上。来到内屋,安妮丝从房间角落暗格中费力的拖出一只大木箱。整只箱子约有两米长、半米宽、二十五公分高,呈现一种深紫色,看上去古朴而又典雅,箱子一侧正中是一把雕琢成蔷薇花的铜锁。
这一家人绝对不是普通人!
看着这个箱子,沈笑又想起摆在正屋那镶满金银的太阳神阿波罗神像,知道这一家人身上有故事。
从白皙的脖颈上摘下一把弯月形的项链,安妮丝拿着项链在蔷薇锁间一播弄,咔嗒一声闷响,蔷薇花弹了起来。
安妮丝把箱盖向上用力一掀,沈笑顿时倒吸一口冷气。
里面没有玉器珠宝,也没有金银索尔,出现在两人面前的是一把绘满各种花纹的长剑,剑柄、剑刃上分别镶嵌着各色宝石,刀锋隐隐有寒光流动,有三四处米粒大小的缺口,沈笑眼见,一下子便看到剑格处残留的干涸血迹,知道这不是一把装饰用的长剑,而是真正杀过人的凶器。
长剑下面是一叠整整齐齐的椭圆形黑色甲片,约有巴掌大小,还有头盔以及一些沈笑不认得的东西。
要是卖了它们,别说还债,就是把整个村子买下来,也绰绰有余,可安妮丝的一句话立刻熄灭了沈笑的念头。
“这是爸爸妈妈的遗物!”安妮丝目光望着剑刃,神情有些哀伤。
沈笑深呼一口气,努力驱散着不愉快的气息,上前轻轻搂住安妮丝,安慰她道:“不要太伤心,安妮丝,父亲母亲虽然已经去了,但家里还有我,要是安妮丝伤心,他们在天上也不会快乐!”
“我不悲伤。爸爸死前要安妮丝坚强的活着,我一定会做到的!”安妮丝抹去眼角泪珠,眼中多了几分坚毅。
说完,安妮丝走到箱子前,从里面找出了一卷深黑色细丝线,递给沈笑道:“这个也不知道什么材料。不过只有六条,够吗?”
接过后沈笑展开丝线一拉,丝线深深嘞入肉中,本身却丝毫没有断裂的趋向。
“就是你了!”
说着,沈笑拉扯着丝线,眯眼笑了起来:要想十天凑齐180索尔,正常途径很难完成任务,只有试一试这东西了。沈笑微笑着将丝线打个活扣子,捏着扣端一竖,没那活扣没有软到,仍旧保持着圆形,沈笑满意的点点头,笑眯眯的将它收入怀中。
“哥哥,你可不要杀人!”安妮丝拽着沈笑的衣角,有些紧张的说道。
闻言,沈笑哭笑不得,他怎么会为了180索尔杀人?也难说,以阿雷多以前在女孩中的形象,没准儿真会干出这种事情。沈笑摇摇头道:“妹妹,你想哪儿去了,我怎么会杀人,要杀人也不会用它,而用……”
沈笑突然一怔,对安妮丝道:“妹妹,你在死寂森林发现我时,周围有没有其他东西?比如类似这个饰品的玩意儿!”
一撩袖子,露出左手手腕那漆黑而幽暗的手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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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笑睡觉没有穿衣服的习惯,在这个异时空苏醒后的第一天晚上,他习惯的脱去那打满补丁的麻布长袍,却发现了左腕上的东西。
那是一个六公分宽的圆环,非金非玉,非常紧密的贴在手腕上,好像自然生长在手腕上一样,完全没有摘下来的可能。
漆黑、幽寒、散发着冰冷、刻画着各种细密而又古怪的图案。
九幽环!
沈笑一眼就认出它,当日苗女就是为了它才冒险进入轩辕坟,可惜苗女费尽心思、算计万千,最后也没有弄到手,这东西反而莫名其妙的出现在自己身上。沈笑只知道它的名字,它有什么作用却丝毫不清楚,不过看苗女耗费偌大时间来寻找它,必定不是寻常物。
沈笑甚至怀疑那操控昆虫就是这个黑乎乎的圆环赋予他的能力,但这个能力一点儿用处都没有,沈笑曾经尝试着让一只瓢虫去撞不远处的蚊子,结果瓢虫爬出三米距离后翅膀一抖,飞了!
昆虫偷窃致富大法宣告失败,沈笑的控制范围只有区区三米。
而记忆中,在昏迷前,自己身上还有样别的东西——一把正品五六式三棱军刺。
在这个陌生的时空中,比起用途不明的九幽环,一把好用凶狠的三棱军刺价值更大。所以他才会急急忙忙向安妮丝询问三棱刺的下落。
安妮丝看了一下九幽环,目光中充满好奇,随即从衣柜的格子里取出一物交给沈笑。
灰白色的柱形刃象征着死亡,三面血槽昭示着狠辣,尖锐的刺尖更给人一种不寒而栗的感觉。沈笑接过后一看编号,果然是自己的那把三棱军刺,当日它的匕首套已经被蛊虫腐蚀干干净净,只好把它插在腰带上,不料竟然一起跟了过来。
“哥哥,我是在你身边发现它的,我怕他们强抢,就偷偷藏了起来。看起来很怕人,哥哥,这个武器和这个腕饰是在死寂森林中发现的吗?”
沈笑心中一松,这丫头要这么认为的话就省的解释了,便点头应道:“是啊,在一个树洞里找到的。可惜那腕饰摘不下来了,不然送给妹妹多好!”说着把手腕伸到安妮丝面前。
看着眼前的黑色圆环,安妮丝摇摇头,纤眉突然皱了起来,头一扭说:“不要,我不喜欢这个东西!”
沈笑暗自一笑,只当小女孩得不到漂亮首饰说气话,放下长袖将九幽环遮了起来,又将三棱刺随身放好,对安妮丝说:“安妮丝,父亲的遗物收好吧,等会儿你陪我出去一下!我们去赚钱还债。”
安妮丝毕竟是小孩子,听了沈笑的话也就不再想腕饰,非常痛快的应了一声,就去锁箱子,看着那豪华长剑,沈笑眉头大皱,问道:“等等,安妮丝,别人知道这长剑和箱子里其他的东西吗?”
安妮丝不清楚沈笑为什么问这个问题,想了一会儿回道:“听爸爸提起过,他来这村子时曾经当着村民的面一剑劈开巨石,他们应该知道剑的存在。”
地球上无数人因为没有能力保护宝藏而引来杀身之祸,当没有相应能力守护时,财富就成了炸弹,现在他和安妮丝就像抱着金元宝的小孩,毫无自保之力却人人垂涎。
沈笑一叹,说:“安妮丝,把剑单独放在一个地方,和别的东西分开来放,不要问为什么!”
安妮丝虽然迷惑不解,但点了点头,把长剑取出来放在衣柜里藏好,又把柜子锁好推回暗格中。
这一个上午,沈笑都在院子中叮叮当当的,不知道捣鼓些什么,反正安妮丝家远离村子,也不怕吵到别人。中午安妮丝回来时,沈笑仍在忙碌,乌鸦则跑回窝里抓紧时间睡觉。
“完成!”
沈笑兴奋地大叫一声,来到狗窝对着乌鸦屁股就是一脚。乌鸦努力睁开眼皮,见是主人,张嘴一个大大的哈欠,脑袋慵懒的在沈笑腿上蹭了两蹭。这时安妮丝走了出来,她换了一套衣服,一套补丁更多的衣服,沈笑这几天问过她这个问题,她说,穿这套衣服干活不怕损坏,沈笑听后眼泪一下子就流了出来。
这次沈笑要求一起出门,出门前,安妮丝又背上了那个大大的竹篓,而沈笑也神神秘秘的被了一个大麻袋,里面不知道是什么东西。
在地球时,沈笑生活上没有目标,但来这短短三天时间里,他立下一个短期目标:挣钱,还债,给安妮丝买一身没有补丁的新衣服。
听起来似乎很容易,不过对两眼一摸黑的沈笑来说简直比躲开林霁月的捉弄还困难。
出了家门,沈笑径直向村后农田走去
日头西沉,一路上竟是三三两两返家家的村民,对这些村民来说,日子很简单,早上扛着锄头去,傍晚扛着锄头回,村里三百年来都是如此,只有混混无赖和族长才能不下地干活,当然两者身份天差地别。
刚走到村头,沈笑便被人堵在中间。
为首的正是沙斯,身后还跟了三个十五六岁的少年,脸上谦卑中还有丝丝得意。
沈笑知道,自从沙斯被官员提拔,将要进入学院深造,即将成为贵族老爷这三个情报传开后,村里人对沙斯*迪都的态度立刻不一样起来,即使是另一大姓希芹族长见了他,也会近乎谄媚的问好。
因为成为贵族,哪怕是最低等的勋爵,也有提拔人成为家兵的权利,家兵,那是比平民还高一层的士兵阶层;运气好了,还可能成为骑士,于是几天来找沙斯套近乎的人突然多了起来,而一直有贵族偏执狂的沙斯似乎也很享受这种感觉,换上一件没有补丁的衣服,三天来带着一群半大小子在村中横冲直撞。
“阿雷多,你这自恋白痴,终于从家里出来啦?你背着这玩意儿是准备出去乞讨么?”沙斯挡在沈笑面前,翘着嘴巴有些轻蔑的说道,那三个随从也一脸凶狠的看着沈笑兄妹。
安妮丝有些紧张地拽了下沈笑衣襟。沈笑知道她害怕自己和这些人发生冲突,便在她手上轻拍一下,示意她放心,忍着笑意,露出前世那种谦和而有礼貌的笑容:“唉,世事艰难,我还要还债,哪里比得上贵族老爷你那么清闲?”
沈笑虽然讨厌沙斯这个白痴偏执狂,不过以他二十四岁的心态,自然不会跟这种暴发户似小屁孩一般见识。
他现在正急着去实验那种狩猎方法,哪有空和他扯淡。
果然,沙斯听沈笑这么说,立刻眉开眼笑,胖手有些笨拙地拍了拍沈笑肩膀:“你有点眼光嘛!好了,过两天我给我老子说说,让他减你的债务。”
“真是太感谢了!”沈笑忙做出一副感激涕零的样子。
炫耀得到满足,沙斯一脸得意的向村子走去,那三个随从弯着腰跟了过去。
等他们走远,沈笑再也忍不住,大笑起来。他还真没想到,竟然能在网络之外遇见这种极品人物。
“哥哥,你变了很多呢?我以为你又要和他们打架。”安妮丝微笑着看着沈笑道。
“难道我以前经常和他们打架?胜负如何?”沈笑奇怪道。
这几天他以头晕、健忘为借口向女孩打听了不少事情,他问这个问题,安妮丝也不觉得意外,只是小心地看了他一眼,低声道:“是啊,经常打架,不过哥哥一直被他们打!”
“废物!”沈笑暗骂一声,这正牌简直太垃圾了,竟然一直挨打。
安妮丝似乎看出了沈笑的疑虑,便解释道:“他们都有血缘关系,打起架来都是一起上,哥哥你当然不是他们的对手了,哼哼,等我长大了,一定祈求太阳神赐给安妮丝一个强大的丈夫,然后我要生很多孩子,让他们一起帮哥哥你揍人!”
沈笑:“……”
很朴素的原始宗族思想,不过沈笑可没堕落到要靠侄子打架的地步。这个仙人掌村只是他的起点,过惯二十年的舒服生活,他根本无法忍受这个平凡又贫穷的山村。
当然,再这之前,要还债!
沈笑踢起又赖在地上的乌鸦,这狗很有灵性,就是太懒。
走了千多米,两人一狗停下脚步。
从那莫名其妙的记忆中得知,这里是村子田地的集中地,旁边一片低矮的灌木林,再向前走穿过一片树林,就是一条小河,村民们饮用水就是每日从河中挑来。
他要找的地方就在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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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妮丝不知道沈笑要做什么,和他说了一声,便带着乌鸦进入树林,寻找可以食用的野菜,这是两人的晚饭,运气好的话,还能摸到几只营养丰富的鸟蛋。
沈笑在灌木丛中,田地里走来走去,看的非常仔细,猛地看到一物,沈笑脸上立刻露出笑容,他最担心的事情终于没有发生。
这儿看看,那儿瞧瞧,来来回回走了有一个多小时,沈笑把麻袋口掀开,露出了几只发黄的竹竿,竹子大约有手腕粗细,被截成三十五公分长短,一头尖尖的,另一头有一处对穿的孔洞。
将一节竹子钉入地下,沈笑从怀中拿出从安妮丝那里讨来的丝线,打个活扣,另一头则穿过竹子上的小孔,系的牢牢的。
地球上有经验的人一看就知道,沈笑这是在下活套逮兔子,老猎人们都知道,野兔有个习惯,走路总是习惯走老路,只要野兔不受惊,不搬窝,那每天的行进路线绝对一模一样,只要将套子放在离地四五厘米高,就可以等着兔子上套了。
因为野兔眼睛长在两侧,对前方景色观察不足,跑时根本看不见前方的东西,这点我国古代早有记录。一头撞进套子,又只知道向前冲,结果越挣扎扣子越紧,最后一命呜呼。
沈笑是在一期电视节目上知道的这种猎兔办法,看了后大感兴趣,又特意看过一些狩猎方面的资料,了解到这个世界并没有这种捉兔子办法,只凭借弓箭打猎,但又怕这个世界的兔子习性不同,在安妮丝面前跌面子,只要弄的神神秘秘。
这里野生动物非常多,白天仅仅在灌木丛一带就发现了十几处野兔留下的足踪。在看好的六个地方下好套子,沈笑去森林中找安妮丝,一起寻找野菜。
第二日,天还没亮,沈笑便把乌鸦踢了起来,抓过安妮丝使用的竹背篓,拎着灯笼就往田地冲,一路行走,等到下套之地时,衣服已经被露水打湿。
沈笑心里紧张万分,这毕竟是从电视书本上看来的知识,没有经过丝毫实践,成功的可能性很小,要是失败,他只能尽早和安妮丝跑路,坐牢,他是绝对不愿意地。
黎明的森林格外安静,风吹过,树叶发出沙沙声响。
来到灌木丛,沈笑来到第一处下套的地方,借着昏黄灯光一照,一只土黄色兔子四脚朝天地出现在面前,沈笑心里一松,随即兴奋起来,这可是他第一只猎物,刚要上前,乌鸦呼的一下子冲过去,掀住兔子颠颠跑到沈笑身边,尾巴一个劲儿的摇来摇去。
沈笑奖励似的摸摸乌鸦脑袋,接过兔子一拎一掂,大约有五斤多重,而且兔子肢体已经硬,估计已死了很长时间,泥地上一片野兔挣扎的脚印。
把活套一松,沈笑把野兔头从扣子中放出来,扔进竹篓,又起出竹子,将丝线收好,带着乌鸦去第二处,这时他心里已经平静下来。
第二处却是空的,扣子放的位置不好,被野兔撞偏了。
六处下来花了沈笑半个多小时,收获了四只野兔,然后趁着天还没亮,沈笑带着乌鸦悄悄溜回家中,他可不想让村民们学会这中方法,再说这个世界落后的很,根本没有生产钢丝的能力,他也只是凭借那怪异黑丝而已。
回到小院,进屋后,沈笑将灯笼中的油灯取出来放在桌上,房间中立刻充满了昏黄的光芒。
往日这个时候安妮丝已经开始喂养鸡鸭,但今日却一点儿动静也没有。沈笑想了想,走进安妮丝的房间,当然,他绝不承认偷偷进入十二岁小女孩房间这种行为叫做猥琐。
安妮丝并不在房间中,沈笑走到床前,伸手一摸,床单仍有热度,安妮丝应该是刚出去不久。
“爸爸……请……”窗外,竹影摇曳中,断断续续地传来几句话。
她在和谁说话,沈笑疑心顿起,不自觉的走出屋子,悄悄向后院走去。
小院后面是一片竹林,非常茂密,远远看去,小院就好像隐没在绿海中似的,倒有山林高士的架势。
行走在竹叶上,感觉好像走在绵软的地毯上,安妮丝话语声也越来越清晰,远处灯光进入眼帘,沈笑放轻脚步,悄悄躲在几颗粗大的竹子后面,偷偷观察起安妮丝来,心中很是好奇什么东西能吸引安妮丝,让她早早起床。
翠竹围裹,两座黝黑的长条岩石并列插在土中,安妮丝正跪在地上对着一只岩石低语。
那是两座墓碑。
就听安妮丝说:“哥哥……自从伤好以后,对我很好,爸爸你安心……,可是爸爸,当哥哥消失不见时,安妮丝真的好怕好怕……,每天都不敢呆在家里,不是怕被欺负,而是怕只剩下安妮丝孤零零一个人……”
沈笑眼角有些湿润,安妮丝虽然很坚强,但毕竟只有十二岁,骨子里还是被长辈宠爱的孩子,渴望着亲情父爱。
擦擦眼角,沈笑走了出去。
“哥……哥哥?”
“傻丫头,露水湿重,你要再跪在地上小心长大后关节疼!”
沈笑心疼得把安妮丝拉起来。
“我没事啦,只是想陪着他们说说话,哥哥,你不要担心。”安妮丝笑着说完,飞快的擦了擦眼角。
沈笑摇摇头,这小丫头在自己面前总是一副小大人的模样,便把她劝回了家。
他并没有和安妮丝一起离去,而是凝视着两块墓碑。
左面黑色的石碑上刻着四个字:爸爸之墓,右面石碑上刻着:爱妻安妮之墓。
左面石碑上字迹歪歪斜斜,甚是笨拙,刻的极浅;而右面墓碑上的字迹庄重而连绵不断,字体深入石碑两指深,应该是一鼓作气而成,看称呼应该是安妮丝的父亲所为。
晨风拂过,翠竹摇曳,发出沙沙响声,竟有些发凉。
沉默良久,沈笑对着墓碑开口道:“我不知道你们是谁,你们也不知道我是谁?……”
随着低沉的声音响起,竹枝条不住舞动着,在地上形成无数黑影,似乎回应着沈笑。
沈笑席地而坐,对墓碑道:“不过我现在却是你们的儿子阿雷多,既然是你们的儿子,我就会照顾好安妮丝,让她穿最好的衣服,吃最好的美食,被所有人尊敬,是为了你们,也是为消失的阿雷多,更是为了安妮丝,因为,她对我有恩。”
竹影舞动的似乎更加厉害。沈笑笑笑回答道:“你们不用怀疑,中国人有恩报恩、有仇报仇,我发出的誓言从来没有不算过。安妮丝很善良,你们有个好女儿,应该安心了。”
沈笑说完起身,拍拍身上浮土,离开竹林,墓碑旁竹林柔和的摇动着,似是对沈笑赞赏感激。
远方一线火红,把整个山脉迎成红色,太阳猛的一扯,从地平线上挣脱出来,光芒无限。
天明了,又是新的一天。
屋内,笨重的木卓上,摆着四只野兔,安妮丝正坐在桌旁,乌鸦则趴在她脚旁睡觉。
安妮丝看沈笑的目光充满崇拜,这是几天来沈笑第一次见到小丫头如此看自己,里面充满惊讶、喜悦、不敢相信……甚至还有一丝丝的崇拜。沈笑心中涌起一种巨大的满足。他没有兄弟姐妹,和林霁月在一起也是打闹居多,但现在,他心中涌出一种叫做亲情的东西。
“是太阳神赐福了吗?哥哥你病好后有礼貌了很多,也变厉害了!”安妮丝将兔子翻来翻去,眼中满是兴奋,“我花了几天时间才找到一窝小兔,简直差劲透了。”
“这算什么,明天让你看看更绝的东西。对了安妮丝,这些东西可以卖多少钱?”
沈笑拖过乌鸦,在一旁坐下,用力蹂躏乌鸦那黑得发亮的脑袋,他现在非常喜欢乌鸦,因为这家伙很有灵性,而且光滑的毛皮让他想起地球家中的软床。
安妮丝迟疑一下,有些愤怒的说:“外面来的商人并不收兔肉,但收毛皮和山菌,村子中希芹、迪都两家各开了一家肉店,但凡不是本族人,肉价要被压低很多,这四只野兔,大概一共能卖4索尔吧!”
4索尔?忙了一天就挣4索尔?
沈笑一脚踢翻竹筐,怒道:“太欺负人了!”他生气不是没有原因,那180索尔来历他已经弄的清清楚楚,其中100索尔是支付当日搜索死寂森林的工钱,另外80索尔是安妮丝为沈笑买草药的钱。
村民一年大约能挣200索尔,也就是说一个月18索尔,一天0.4索尔,可安妮丝说的明白,寻找他只动请十人,而且只花了一下午时间,这就要收100索尔?简直是明目张胆的欺负人。
宰了他们!?
宰了他们!?
沈笑随即被这个念头吓了一跳。他什么时候变得这么冲动?在地球时,他孤身一人生活,不知道受了多少欺压,说心中没有怨恨那是王八蛋,但从没有起过杀人的念头,而且是一下子杀很多人。
而且他生性隐忍,若真恨一个人,脸上绝对不会表露出来,背地一击,身处事外才是他的最爱。
沈笑这时才发现他竟然在不知不觉间冲到门口,大力的吸几口空气,努力平复下狂躁的念头。却听安妮丝抓住怯生生道:“哥哥,你不要生气,他们一直都是这个样子!”
“哼!”沈笑揉着有些充血的太阳穴,突然想起一事,从身后拿出一物,问安妮丝道:“这是什么东西?从哪儿找到的?”
那是一个白中透粉的结晶状岩石,只有巴掌大小,在阳光下散发着淡淡苦味,沈笑是在墓碑旁发现的这种石头。
金眼仔细看了岩石一会儿,安妮丝眼中闪过一丝愧疚,微微摇头道:“对不起哥哥,我不认识,不过村子里有很多这种石头,都是从死寂森林中带回来的。”
“村子里也没人认识?”
安妮丝想了想,非常肯定的回答道:“对!或许,只有太阳神知道它是什么。”
沈笑大喜过望,他不是太阳神,但他认识这东西。当日跟随导师参观古物展时见过,这是硝石,又叫火硝,焰硝,古时用来治病,更重要的是,这东西是配置黑火药时不可或缺的材料。
“配成火药,炸死这群王八蛋!”似乎有一个声音在他耳边说。
沈笑脑门冷汗蹭蹭直冒,这段时间,也不知道怎么回事,总有些古怪残忍的念头一个接着一个往外冒,最可怕的是身体似乎也不听使唤,默契地配合着这些念头行动。
远远一抛,硝石在空中划个弧线,落入庭院角落草丛中。
他知道,没有立足之地前,这种东西绝对不能拿出来,否则很有可能引火烧身,黑火药,这可是改变地球历史进程的东西。
“哥哥,这些兔肉还卖吗?”
沈笑松开紧握的双手道:“不卖,我们自己吃!钱的事情你不用多管。”
“哥哥,这个送给你!太阳神一定会庇佑哥哥身体健康。”
安妮丝从身后拿出一条手链递给沈笑。手链碧绿,绿的喜人,用草编织而成,手链中间是太阳神阿波罗的神物——大大的绿色向日葵,惟妙惟肖,很讨人喜欢,链身由很多小环节组成,而那些小又是由更细的草茎编,这些草茎闪着光亮,非常坚韧。
沈笑接过手链,猛地瞧见安妮丝小手上那一道道血痕,知道这是她在编织过程中留下的伤疤,心中顿时一堵,郑重地将手链戴上,轻轻吻在安妮丝额头上:“安妮丝,谢谢你!哥哥一定把它当成最重要的宝物。”
安妮丝甜甜一笑,跑进屋去又换上那打满补丁的衣服,背着竹篓出了门。她要趁着清早去拔些野菜喂养家禽,沈笑不放心,便将乌鸦赶了出去。
望着安妮丝远去的背影,沈笑微微一叹,这是个善良而坚强的小女孩,但上天待她并不公正,生活重担早早落在她稚嫩肩膀上,为了活下去,付出无数艰辛和尊严。
报答救命之恩,任重而道远啊!
沈笑微微摇头,将四只野兔拎到庭院一角,又从厨房拿出一个陶盆,抽出三棱军刺划开肘关节周围的皮肤,沿着大腿内侧肛门一线平行划开,沈笑呼一口气,随手把三棱刺插在地上,沿伤口将兔子皮毛翻过来,向下一拉,整张兔皮褪下一大半,露出红通通的兔体,最后抽出前肢,小心翼翼将皮从头上扒了下来。
看着皮子上挤出破损,沈笑微微摇头,毕竟只看过书和电视,亲手操作起来难度仍旧很大。
如法炮制,沈笑又剥了另外三张兔皮。四张皮,其中三张灰白相间,最后一张却是雪白一片,摸上去甚至有冰凉的感觉,这张皮子是沈笑最后剥的一张,也是最完整的一张。
阳光下,这张兔皮似乎水泽流动。摸上去不似那三张那般燥热,而是柔软无比,散发着丝丝凉气。
或许是个好东西!
欣赏了一会儿,沈笑将四张皮子放进杂物间,回来后便开始处理兔肉,三棱刺对准裸兔轻轻一划,刺啦,肉膜应声而开。露出了里面红嫩的肌肉和内脏。
摘除内脏,将兔肠之类下水扔在竹篓中,又将心肝等杂物摘下放进陶盆。
处理完四只野兔,日头已经过午。
边听篱笆吱呀一声响,沈笑抬头一眼,是安妮丝和乌鸦,她身后还有三个陌生人,沈笑立刻警惕起来。
这三人打扮不似村民,紧跟在安妮丝后面那人是个女子,约有二十七八岁,相貌秀美,但脸色黑红,看样子是经常在外面跑动的人;另外两人二十多岁,身上穿着皮甲,不过有些破损,两人长的很像,一头暗色红发,应该是亲兄弟,一人背剑,另一人背后一把长弓,腰间挂着几个箭囊。
他们身上隐隐传出一种叫剽悍的气息。
沈笑下意识的握紧军刺,这细小的动作刚一进行,那两兄弟目光立即紧盯着他,随即脸上闪过一丝笑意,那表情沈笑很熟悉,以前经常有人在他面前露出这种笑容,这种表情叫做轻蔑。
沈笑慢慢起身,兔血经由血槽汇聚在刃尖,一滴滴砸在地上。
“你们是什么人?”
那三人还没回答,就见安妮丝蹦蹦跳跳的过来,凑在沈笑耳边小声道:“哥哥,这个大姐姐就是我以前说过的旅行商人,后面两人是佣兵公会的冒险者,要去无尽树海完成任务。”
佣兵公会?玄幻小说中的组织竟然存在?
沈笑眉头一皱,小声责怪道:“那怎么把他们带到家来了?”
安妮丝委屈道:“可这是哥哥以前要我做的啊,你让我看见冒险者一定要请到家来。”
沈笑脑门立刻浮出几条黑线,正牌阿雷多简直就是个看骑士小说过多的白痴,他虽不了解佣兵公会是什么组织,但这种靠武力吃饭的职业,往往鱼龙混杂,动辄杀人劫货,两人没有保护自己的能力,怎么能轻易招惹这些人?
用力握了握军刺,沈笑脸上露出一丝腼腆的笑容:“啊,原来是贵客临门,没能出门相迎,真是失礼了!”
三人诧异的望了沈笑一眼,似是没有想到在这封闭山村中,竟然有人说出如此得体的话来。那女子不愧商人出身,立刻笑道:“你就是阿雷多吧,常听安妮丝说起,今日总算见面,果然一表人才、谈吐不凡,我是商人蒂尼,这两位是佣兵公会的高手巴斯兄弟。”
两人冲沈笑点点头,算是招呼。
对这不礼貌的两人,沈笑并没有不高兴,他知道,目前他和安妮丝属于贱民阶层,还有没享受平等的资格。
这时安妮丝道:“哥哥,你放心招待客人吧,蒂尼姐姐,两位大哥,你们慢慢聊,我去为大家准备午餐。”
沈笑点头应下,招呼三人进屋,聊了起来,不过那佣兵兄弟显然对沈笑兴趣不大,只是简单地回话应付,倒是那女商人蒂尼对沈笑非常感兴趣,话语中透露着袒护,更是四人间的润滑油,不时挑起共同话题,不让这对儿兄弟感到受冷落,巴斯兄弟话也渐渐多起来。
拿剑的是大巴斯,背弓的是小巴斯。
经过一番套话,沈笑才知道大约了解了佣兵公会的职能。
所谓公会,相对于地球上的公会来说,更像同一职业者交流中心,比如元素公会,所有元素施法者有登记备案,高等职业晋级都必须在公会进行;相同的还有剑士公会,骑士公会,箭手公会,当然,也有文职公会,比如学者公会。
但公会中也有异类,那就是佣兵公会。
公会多是非营利性组织,佣兵公会是唯一的例外,在这里,可以发布任务,可以领取任务,大到屠龙灭国,小到寻找走失猫咪,任务应有尽有,没有人来管,也没有人敢管,即使你发布刺杀某国大公,公会也会照直将任务发布出去,当然,有没有人接那是另一回事。
换句话说,公会就像一个交易平台。
佣兵公会?这下子有趣了!
沈笑笑眯眯端起水杯,喝了一口。
接下来从巴斯兄弟口中,沈笑又听闻一个新的职业:元素使。
元素使者,这是个无比神秘又无比复杂无的职业,高高凌驾于任何职业之上,传说他们可以任意调动自然界元素,发动毁天灭地的力量。沈笑听着听着感到有些耳熟,这根本就是换了汤的魔法师。
沈笑虽然不感兴趣,但表现出倾听的表情,又得知一个情报,社会七阶层划分法只是统治者制定,佣兵们更愿意把人分为庸人和异人,庸人自然是指沈笑这种手无缚鸡之力的平常人,异人就是指远超常人的佣兵之流。
沈笑心中一惊,随即恭维话如流水般巧妙拍出,这外表剽悍的两兄弟显然是个直肠子,一会儿功夫便交代了个底儿亮,沈笑趁机提出见识一下两人的过人本领。
巴斯兄弟被捧到了天上,当即痛快的答应。
两人走出正屋,沈笑微笑着跟了出去,眼角一扫,见那女商人蒂尼一脸若有所思的样子,顿时心中一凛,刚才套话表现的有些过头了,被这女人瞧出了破绽,但两帮人看起来并不是一路,便冲她一笑,走出门外。
这时,大巴斯拿起大剑说:“来门口吧,我记得路旁有两块巨石。”
三人忙跟了出去。
出门沈笑才注意到,路边树木上拴着一头古怪的生物,很像地球上的黄牛,但要大上不少,也没有角,背上堆满了货物。
见沈笑在意,女商人蒂尼解释道:“这都是有些生活必需品,比如食盐,衣服之类,虽然不值什么钱,但都是村民所需,也就顺便带来了。”
沈笑冲她和善一笑,便望向巴斯兄弟。
巴斯兄弟嘴中的巨石是块青石,一大一小挨在一起,大的有一人多高,千多斤的样子,小的也有五百多斤。
大巴斯向前一步,右手扒住大石,嘿的一声,用力一拉,岩石立刻倒了下来,这千多斤要压到人身上,不死也是残废。大巴斯也不躲闪,用脚一勾一挑,那巨石立刻上天空。
巨石足足上升了十米高,这才开始向下落。
巨石扑面凌空而降,带起呼呼风声,落点,就是沈笑头顶,令人窒息的压力扑面而来,安妮丝不由失声惊叫。
嗡!
细微声响的同时,空中划过一道红芒。
轰!
一声巨响,巨岩在空中炸个粉碎,纷纷扬扬落了下来,沈笑捂住脑袋,以防被碎石砸伤,仔细看时,地上最大的石块也没有超过巴掌大小。
沈笑转头一看,见小巴斯手持长弓,正笑眯眯的看着自己,而那弓弦正在不住颤抖。联系起刚开始的嗡响,这巨石显然是被小巴斯一箭射碎。沈笑露齿一笑,对他伸出大拇指,心中却是震骇万分,不提大巴斯一脚踢起千斤巨石,那小巴斯快若闪电的一箭竟然把那么大的一块石头射的粉碎,不是射穿,而是射碎,这是什么力量?
眼角一扫,见蒂尼似乎没有什么惊讶之意,知道自己有些少见多怪,对这个世界却更加警惕,这种赤裸裸的破坏力可比他那三米控虫大法强多了。
“哈哈,怎么样?阿雷多兄弟,有没有兴趣加入佣兵?”大巴斯哈哈笑着走过来,拍着沈笑肩膀。
揉着发麻的肩膀,沈笑苦笑道:“算了,我这两下子,去了也只能帮公会扫扫房子!”
几人大笑,随后走进屋子。
房间中,长桌被拉到正中,周围摆放着几把座椅,长桌上,几道菜散发着诱人香味。
中间的一大盆清炖兔肉,另一盆是炖鸡块,周围几碟素菜,五碗米饭。
沈笑招呼了安妮丝,几人依次做好。
“家中简陋,还请各位不要介意!”沈笑有些歉意的说道。
“呵呵,这就挺好!在野外,有时候连一口热水都喝不到。”女商人蒂尼笑道。
“这肉炖的真不错!”大巴斯哈哈大笑。
小巴斯目光却落在旁边一碟菜上,奇道:“这是什么菜式?我从来没有见过。”
陶碟中有十几个个黄色块状物,上面撒着姜丝葱花,浓郁的肉香和清淡的蔬菜香气完美的融合在一起,立刻吸引了三人的目光。
“这是清蒸笋块!”安妮丝有些紧张的回答,她还是第一次接触佣兵,而且刚才巴斯兄弟的表演她也透过橱窗看的一清二楚,心中有些害怕。
“笋?厉害!”
三人看向安妮丝的目光有些敬佩,小女孩不大,厨艺水准竟然这么高,而且这菜色以前在大陆上根本没听说过。
“请,各位不要客气!”沈笑说着,将一勺笋块放入安妮丝碗中——这个世界还没有筷子,吃饭用的都是刀叉,当然沈笑兄妹只能用最低等的铜制餐具。
“哈哈,就是吗,阿雷多兄弟又不是外人!”大巴斯哈哈一笑,夹起笋块扔进嘴中,嚼了几下,大呼道:“里面还有肉啊!真是不错的主意!丫头,你去大城里开家酒店的话,顾客一定会蜂拥而来。”
安妮丝害羞一笑,垂头喃喃道:“这都是哥哥告诉我的。但光明神教导我们,人不可追逐名利,所以……”
小巴斯诧异的望了安妮丝一眼,目光在房间中一转,落在那华丽神像上,奇道:“阿雷多兄弟,难道你信奉太阳神?”
沈笑摇头道:“不,安妮丝才是太阳神的信徒,至于我,呵呵,只相信自己!”
闻言,小巴斯似乎没想到沈笑会这么说,愣了一会儿,突然笑起来,说道:“我还奇怪兄弟家里供奉太阳神神像,原来是安妮丝小姐。我就说,阿雷多兄弟黑发黑眼,怎么可能信奉太阳神!”
宗教信仰是个说不清楚的话题,沈笑不打算在这里纠缠,微微一笑,起个话头把这事儿给揭了过去。
几人吃的半饱,大巴斯对沈笑道:“我看你们兄妹气度不凡,根本不像庸人,怎么不出去闯荡,反而留在山村浪费时光呢?”
沈笑微微摇头道:“不是我不想走,只是前两天我在死寂森林迷路,安妮丝为了找我欠下不少钱,没还清债钱,我们根本不能离开这个小村。”
“你们欠了多少钱?”蒂尼笑着问道。
“180索尔。”
“多少?”大巴斯睁大了眼睛,好像听到不可思议的事情一般。
“180索尔。”沈笑又平静的重复了一遍。
“只不过两个银索尔,我出了!”大巴斯说完就要掏钱,沈笑连忙劝阻:“不用,这点儿小钱我自己就能应付,以后有困难时一定找巴斯大哥帮忙。”
大巴斯不以为然道:“阿雷多兄弟,你不用在意,佣兵就是把脑袋别在腰上的人,钱来的快,花的也快,但这两个银索尔真不算什么,在城里就是一顿饭也要五个银索尔,我们替你还债,就当是饭钱吧!”
说完从口袋中抓出一把银币,放在桌上,足足有二三十枚。
沈笑微微摇头,这事重点并不在钱上,主要是他不想欠下这么大的人情,人情有时可是压死人的。遂拒绝道:“巴斯大哥,我虽然没什么出息,但朝上门客人收饭前这种下三滥的事情还做不出来,你要是在不收起来,可就是看不起我了。”
见大巴斯仍旧一脸不乐意,小巴斯开口道:“大哥,你就把钱收起来吧,阿雷多兄弟虽然年幼,却有着男子汉的尊严。”
大巴斯摇摇头,把钱放回口袋,拍着沈笑肩膀道:“阿雷多兄弟,你不错,以后有事情直接去洛南城佣兵公会找我们,巴斯兄弟在那里还是有一点儿名声的。”
沈笑点头谢过,又问蒂尼道:“蒂尼小姐,请问你来山中都收些什么货物?”
蒂尼放下饭碗,微笑着说:“主要都是毛皮和草药,另外还收购一些少见鸟雀小兽之类,若在春、秋、冬三季,还收购一些肉食!”
几人便聊边吃,饭后沈笑起身道:“两位大哥,蒂尼小姐,请稍等片刻!”
他想起了那张有些古怪的兔皮。
不一会儿,沈笑便拿着那张白兔皮回到宴席,他将兔皮一放,立刻引起了三人的注意。
沈笑对三人笑了笑,开口说:“昨天我捉到几只野兔,其中一只全身是纯净的白色,摸上去手感冰凉,不知道是怎么回事儿?三位见多识广,能告诉我这东西是什么吗?”
大巴斯伸手在兔皮上一摸,开口道:“如果我没看错的话,这应该是冰晶魔兔的皮,是一种低级魔兽,可以发出低等冰箭术。阿雷多,你捉住它的陷阱里是不是有很多冰碴?”
即使是最低等的魔兽,大巴斯也并不认为沈笑这个普通人有能力杀死,还以为他挖了陷阱,再用别的方法杀死魔兽。
沈笑想了想,点头道:“确实如此,附近有很多碎冰碴,十几米内的草叶上都挂着霜冻。”
蒂尼也点头说:“那就没错了,这确实是冰晶魔兔皮,在夏季,这种皮料非常受欢迎,因为那些阔太太可以穿着皮衣招摇过市而不用担心流一地汗水!”
能让贵妇人欢迎的东西,即使是堆垃圾,也能卖个高价,沈笑心中一喜,问道:“这大约值多少索尔?”
蒂尼想了想:“普通兔皮1索尔一张,我一般用50银索尔购入冰晶魔兔皮,因为捉冰晶魔兔时,皮子质量多少会有些下降,不过这张皮子剥的很完美,上面附着的冰元素也没有受到破坏,最重要的是,它没有硝过,也没有暴晒,是一等品,我出一个金索尔,你看怎么样?”
沈笑也不还价,点头答应:“就这么定了。”
“安妮丝,蒂尼小姐车上有很多衣服,你跟她去挑一些把,多挑些。”
“嗯!”安妮丝低头道,脸上喜滋滋的,蒂尼笑着说:“你真是个好哥哥,安妮丝跟姐姐来吧!”说完两人走了出去。
这时巴斯兄弟也站起身来,对沈笑道:“阿雷多兄弟,这次多谢你的款待,我们还有任务在身,就先告辞了。”
沈笑又挽留几句,两人离去的态度却很坚决,最后沈笑将巴斯兄弟送出门外。
看着桌面上依稀有光泽流动的兔皮,沈笑再次改变了对这个世界的认知。
冰晶魔兔皮,1金索尔;兔皮,1个索尔,想不到多了三个字兔皮价值竟然翻了一万倍,这个世界上物品价值两极化非常大,似乎只要和神秘力量挂钩,就是一块石头也能卖个高价!
脱贫的日子不远了。
沈笑合上双眼,暗自思索自己的计划,原定要让安妮丝过上好日子、穿上好衣服,这个愿望似乎即将实现,不过,却简单的有些不能相信。更重要的是,巴斯兄弟表现出来的实力,以及他们推崇的名为元素使者的职业吸引着他。
“或许,是离开这个村子的时候了!我也好,安妮丝也好,都不应该在这愚昧的村子中度过一生。”沈笑低声说着,下了一个决心。
走到安妮丝身旁,这丫头还在兴高采烈的试穿各种衣服,蒂尼则在笑眯眯的看着,不时赞叹几句。
“蒂尼小姐,你走南闯北见闻广博,请问这块大陆上,哪所学院最出名?”
蒂尼吃惊的望了沈笑一眼,似乎是没有想到他会提这个问题,愣了一会儿才回答道:“学院,这片大地上有很多,最出名的当属三大帝国直属学院,但他们只招收有血统认证的贵族,高不可攀。公认最强的却是克拉丽丝学院。据说它建造于圣王埃斯利瑞斯时代,由圣王麾下元素大臣阿多拉所建。”
说着,蒂尼深深望了沈笑一眼:“而且是大陆上唯一一所允许平民、……甚至努力就职战斗职业的学院。在学院里,不用担心被贵族欺凌,因为身份都是学生。只要不违背校规,便会被学校教员保护,历史上很多彗星般崛起的人都是毕业于克拉丽丝学院,你想去吗?”
“不是我,是安妮丝!大陆第一学院,它的学费一定很贵吧,我可负担不起两人的生活费。”沈笑肩膀一耸,无奈道。
蒂尼和安妮丝顿时呆住,愣了片刻,突然笑起来:“阿雷多,你真是位称职的哥哥,好吧,看在你如此关系安妮丝,我再透露给你一个消息。”
“克拉丽丝学院另外一个不同处,在于他的学科划分,除去战斗职业,如剑士、元素使、炼金术士之外,还设有文职科目,比如算学、天文、军事、商学……这些科目收费并不高,而且学的好的话,会有高额奖学金。若得到学院老师赏识,甚至可以留在学院任职。”
安妮丝停下来,静静地听着,眼角亮晶晶的。
“他们如何收费?”
“学制六年,战斗职业一年100金索尔,文职一年1金索尔。”
“这么贵?”沈笑皱眉道。
蒂尼靠在那头类牛生物身上,似笑非笑的望了他一眼,说道:“贵?你可知道蔷薇帝国学院收费是多少?一年十万金索尔,相比起来,克拉丽丝学院简直和免费没有什么区别。”
“收费相差这么大,难道克拉丽丝学院不怕赔钱?”沈笑皱眉道。
“赔钱?”蒂尼好像听到什么笑话一样,又是一阵大笑,擦擦眼泪,“克拉丽丝学院可是大地上最富有的学院,他们有最好的商学家帮着运作,你竟然担心他们亏本!真是太好笑了!”
说完,蒂尼似笑非笑的望着沈笑,开口道:“至于他们怎么赚钱,你去了、看了、就明白了!”
沈笑也笑眯眯地回望着蒂尼,不紧不慢道:“知道这么多秘闻,蒂尼小姐不是普通人吧?”
蒂尼也笑着回答道:“能毫不损伤的捉到冰晶魔兔,又不损伤其元素毛皮的庸人,更不是普通人吧?”
前面的庸人指沈笑毫无力量,后面的普通说的是他不一般。
沈笑微笑不语,从蒂尼话中得到一点儿情报,克拉丽丝学院虽然招收平民,但1金索尔一年,对于平民来说也根本无法承担,克拉丽丝学院成立更多是为了兼顾商人、佣兵这两个阶层。
既能给平民一点点出头希望,让其安分,又安抚了商人佣兵阶层,很不错的手腕。
“哥哥,我不想去!”安妮丝低声道,拉着沈笑的衣角。
沈笑一叹,知道这丫头嫌学费太贵,便摸着她的头发道:“安妮丝,哥哥没什么出息,却不能看着你没出息,你一定要去,你去,我也去,事情就这么定了。一年后,我送你去克拉丽丝学院。现在,挑几件新衣服吧!”
“嗯!”安妮丝低声应道,转过头去,努力不让沈笑看见金眼中的泪水。
衣服都放在一只竹筐里,不是很多,大约有十多件,其中还有三四件是男士衣服,沈笑皱了皱眉头,问道:“怎么只有灰黄两种颜色,别的呢?比如小巴斯大哥身上的红衣服?”
闻言,蒂尼不说话,只是古怪地望着沈笑,眼中充满疑惑和……同情,连挑选衣服的安妮丝也停下来,头垂的很低。
就在沈笑不耐烦,要发火的时候,安妮丝低声道:“哥哥,平民和……,只能穿灰色和黄色衣服,违者监禁。”
“我CAO!”
沈笑勃然大怒,一脚踢在竹筐上,衣服顿时散落一地。
沈笑胸口剧烈起伏,抬头望天,眸子中闪过一丝疯狂,这几天来他表面平和,但实际精神已经接近崩溃:初入异界的不适应,冒充别人兄长的内疚,村民们的鄙视欺压,巨额的债务,现在连衣服都不能随便穿,一切一切都因为他这个身份属于贱民!
他从来没有痛恨过封建制度,因为不论是电视还是书籍,里面的主人公都是高大全类英雄的人物,没有谁描写被歧视的平民,他甚至还幻想着去古代当一回皇帝。
这种歧视不仅仅表现在社会财富上,更表现在心灵上的侮辱:贵族有初夜权,平民有上缴初夜权;贵族杀了平民只需陪一头驴,平民杀了贵族处死全族;……,平民甚至连选择穿什么颜色衣服的权利都没有。
这个世界一切一切都在为贵族阶层服务。
阶层,你他妈真是个好东西!
天空碧蓝,一只苍鹰展翅划过碧空,沈笑望着它,眼神渐渐锐利起来。
沈笑虽然是穿越者,但并不知道这个世界的历史趋向,也没有武功保命,他更不会为了万千平民和奴隶的自由去做推翻封建社会这么剽悍的事情。而且沈笑已经从蛛丝马迹中推断出,这个世界的上位者,也就是那些贵族,在掌握元素力量方面拥有无与伦比的资质。
一切都因为他们纯净的血统,因此推翻贵族这种事情在这个世界绝对不可能实现。
而且这个世界,唯一和沈笑有关系的人就是安妮丝,只要两人过上好日子,就比什么都强,成为贵族可比推翻它要轻松很多。
债务已经无用操心,接下来就是回想从电视、书籍中看来的各种知识,短时间内创造出财富,然后离开这个封闭的山村,若能顺近进入克拉丽丝学院,或许能获得强大力量,甚至破空返回地球也未可知。
回家,这是沈笑几天来一直在脑海中盘旋的念头。
他受不了没有电视、没有电脑、没有报纸、没有书籍的生活,更受不了白痴村民一脸趾高气扬地在他身边走过,留下一口唾沫,沈笑本是孤儿,自尊心极强,面对如此赤裸裸的侮辱,几乎生出抱着核弹同归于尽之念。
这几天里,他开始想家,想那个爱捉弄人的小姑娘,甚至开始想学校外面大妈卖的煎饼果子……
如果能返回中国,他一定会毫不犹豫的离开,但是在那之前,要先获得这个世界的力量,脱离该死的贱民阶层。
目光从天空中收回,几息之间,他那暴怒的心情已经平复。来到蒂尼面前问她在仙人掌村停留多长时间,蒂尼回答说三天,沈笑点头不语。
又过了一会儿,安妮丝挑好衣服,进屋内换好后走了出来,沈笑顿时眼前一亮。
虽然是粗布衣,颜色也是灰黄两色,但小女孩穿上却有一种空灵之美,一切都因为她的眼睛,金色的双眼充满喜悦,散发着阵阵柔和气息,无限纯真都蕴含在那金色眸子之中,相比之下那新衣服已经难以引起别人主意。
相处三天时间,沈笑从没注意过安妮丝竟然会这么纯洁,可能是因为贫困早早的磨去她的纯真,直到这一刻穿上新衣她才重新开心起来。
“哥哥,安妮丝漂亮吗?”安妮丝来到沈笑身旁,声音有些羞涩。
“当然,你就是天下最美的小公主!”沈笑微笑着,将小女孩抱起来连转几圈。
“咯咯,哥哥你真好!”安妮丝清脆纯真的童音不住回荡,开心无比。
蒂尼似乎也惊呆了,目光落在安妮丝金眸金发上久久不语,直到沈笑开口才恢复清醒。
“衣服多少钱?”
蒂尼一愣,随即笑道:“几件粗布衣,还要什么钱!送给安妮丝当礼物吧。”
“那我就不客气了!”
沈笑爽快地收下,反而让蒂尼有些吃惊,反问道:“阿雷多,为什么巴斯兄弟提出帮你还债你不接受,而我送安妮丝几件衣服你却答应了?是因为我给的礼物价值比较低廉吗?”
果然是商人,只会凭借价值来判断事物。
沈笑望了她一眼,挥手让安妮丝进屋,这才淡淡解释道:“巴斯兄弟那两个银索尔是救命人情,我要接过来,将来就要十倍百倍还清,我有手有脚,干嘛要欠别人这么大一份情?至于你送出的衣服,你自己都说了这是礼物,我当然收下,拒绝接受客人带来的礼物可是一件相当不礼貌的举动。不过,你是商人,应该不会毫无缘由得将商品送人吧,你想从安妮丝、或者我身上得到什么呢?”
蒂尼似乎是没有想到面前这个十七岁的小家伙竟然这么精通人情世故,笑着辩解道:“我喜欢安妮丝,这才送给她衣服,有什么不对吗?”
“要送早就送了,我不信你以前没看到她衣服上几十个补丁!”沈笑不客气道。
见这层纸被戳破,蒂尼神色一整,说道:“不错,我是有自己的打算。我是商人,行走在帝国各地,像安妮丝这种情况可以说比比皆是,我的心早就麻木,若乱发善心,早就破产了。”
果然如此,沈笑淡淡道:“这才符合常理,你不要告诉我,因为我资质出众,你想将宝压在我身上,等将来我飞黄腾达,你就可以顺风而上。”
蒂尼猛地后退两步,看沈笑的目光好像见鬼一般,半晌后才结巴道:“你怎么知道?”
沈笑冷哼一声,也不解释,他是孤儿,知道天上不会掉香饼,也知道什么是奇货可居,这女人刚见自己就表现出浓厚兴趣,而她的身份是商人,商人当然是发现奇异的商品才会感兴趣。
“我出生在商人世家朵拉。”蒂尼一双眼睛有些迷茫地望着天空,自言自语的解释起来,“我记忆中第一件东西,便是那温暖的婴儿床,索尔制成的风铃挂满床头,风一吹过,声音真的很动听;等长大一些后,我能下地跑了,父亲便每天带着我去菜市场,观察那些年老平民们如何侃价,一个商人,最先掌握的便是如何侃价,我父亲这么告诉我;再大些后,我进入克拉丽丝学院……”
面对蒂尼追忆,沈笑只是静静听着,他知道这女人无论想从自己身上得到什么,都会搬出一个合理的理由,也会拿出相应的价钱,因为她是商人。
“……,很可笑吧,我父亲竟然会被他们用‘平民低贱无知,几年时间绝无可能赚取这样的财富,有罪!’这种借口抢走家中所有财富,父亲羞怒之下重病身亡,我只能带着一只布尔兽为生计而跑来跑去!”
“很感人的故事,不过这和我有什么关系?”沈笑冷冷道。
蒂尼有意无意朝沈笑腰间瞥一眼,道:“你不是庸人,庸人不会会有那种匕首。”
沈笑一惊,下意识的摸摸腰间,微一犹豫,把三棱军刺把了出来,灰白色的刃尖直对天空,阳光下却不发出一丝光芒。
“你认识它?”
“没见过!”蒂尼非常肯定的回答道:“不过作为商人,我了解一些兵器方面的知识。这是一把适合暗杀用利器,要是巴斯兄弟中有盗贼的话,恐怕你现在已经是一具冰冷的尸体了。”
闻言,沈笑手微微一颤,随即默然,虽然在餐桌上巴斯兄弟显得很亲热,但感觉异常敏锐的他仍然能感觉到两人眼中的轻蔑,是那种对弱者赤裸裸的轻蔑。
一扬军刺,沈笑冷冷道:“你就是为了它才对我说那话?”
蒂尼摇摇头,回道:“自然不是,仅凭一把死物还没资格让我和你套近乎!我看上的是你这个人,你说话的言行举止,和人交往的进退尺度,对自己人的体贴照顾,还有……,呵呵,这些都是我看重的。”
沈笑打个哈欠,将三棱军刺插回腰间收好,不耐烦道:“这是个很美的神话!知道什么是神话吗?无数不可能实现的事情摞在一起就叫神话。”
“为什么这么说?”
“你不要忘了,掌握这个世界的是贵族,我只是没有力量的庸人、贱民,被压榨的对象,根本没有翻身的机会。我没能力帮你实现复兴家族的梦想。再说,你要报仇只要投奔仇人对头就是了,根本不需要找我这种穷小子。”
“你说的是庸人,你是庸人吗?”蒂尼悠然道,“最重要的是,我不信任贵族,我只相信我的直觉,从出生起,它还从来没有不灵验过,它告诉我,你身上有种很强的力量,值得我投资!”
沈笑晒道:“即便你说的话是真的,我凭什么帮你?你也只是个小小的行脚商人,又有什么资格帮我?”
蒂尼似乎对沈笑轻蔑话语毫不在意,轻轻道:“如果仇人是帝国六大贵族,我早就死心踏地当个小商人,因为这一辈子绝对没有报仇的希望,可我的仇人只是个二流贵族,报仇还有一些希望。
我知道以你的为人定然不会甘心居于贱民之中,成为贵族是早晚间的事情。一个贵族的崛起,没有财力支持就等于没有牢固根基,若你立誓帮我复仇,朵拉家族便是你的仆从家族,所有财富由你支配,当然,那是在你进入克拉丽丝学院之后的事情。当然,在那之前我不会帮你一分一毫,算是个考验吧。
我以家族之名立誓,那是一笔连帝国皇族都吃惊的宝藏。”
“这笔交易很划算,成交!这一年多时间,就当成相互间的考察期!不过,希望那时你能展现自己的能力。”
双掌一击,沈笑转身走入正屋。
对于这个交易,沈笑并没有太看重,他来自地球,知道一个真理:商人的话、乞丐的话、政客的话绝对不能轻易听信。
更主要的是,沈笑知道自己身上没有王八之气,只有晦气,不可能身体一抖,这女商人立刻交出所有财宝以及奉献上自己的身体,哭喊着“收我吧,收我吧!”
或许蒂尼*朵拉复仇之事属实,但从对话中分析,她的父亲是个成功的商人,这样的人教出的女儿,绝对不会把所有筹码压在一个人身上,沈笑断定,和她达成复仇协议的人虽然不可能满天下都是,但最少也有三人以上。
安妮丝并不知道她哥哥已经和人达成协议,正在屋子中拆那件破旧的衣裳:虽然不能继续穿,但还能裁成抹布。
沈笑得知蒂尼还要在村中停留三天,便又从她手中买下一大批食盐、调料等物,并向订购了启蒙教材、大陆通史之类的书籍。想要进克拉丽丝学院战斗科,就要有过人资质;要想进克拉丽丝学院文职科,就要有过人的学问。但报考两者的学生必须熟练的掌握通用文字。
大陆三大帝国,所用语言各不相同,但因人族数量众多,所以人族语言便成了大陆通用语言。
兄妹两人有没有战斗资质沈笑不清楚,但他目前一个字也不认识,相信安妮丝也是如此。一年时间内,必须熟练的掌握这个世界的文字,否则进入克拉丽丝学院就是个笑话。
传奇英雄可以是文盲,但贵族绝对不能是睁眼瞎子。
完成这些交易后,卖冰晶魔兔皮的钱还剩下70多个银索尔,而克拉丽丝学院学费最少需要2个金索尔,若两人顺利进入战斗科,学费则要200金索尔。这对沈笑来说是个不大不小的难题。
一下午时间,沈笑又在叮叮当当声中渡过,不知道在制造些什么。
傍晚,火烧云,西天一片通红。
沈笑收拾了一下,背起竹篓,招呼一声乌鸦,又向村外走去,趁着蒂尼还在村中,他要去实验另一个狩猎方法。至于安妮丝,在沈笑强烈命令下,她已经放弃了挖野菜之类的活计。
走在路上,沈笑能感觉到村民眼中赤裸裸的妒忌和蔑视,那种嫉妒几乎比天边的火烧云还要热烈。他知道村民这么看他的原因,因为他身上穿了一件崭新的衣服,更因为穿着新衣裳的人是比村民还低一等的贱民。
若他是平民,穿这一身衣服上街绝对不会引起这种效果。
人类无聊的劣根性!
微微摇头,沈笑穿过梯田,将活套放置在野兔出没的灌木林外,起身走入树林。这片林子中树木种类繁多,但并不茂密,因为每年冬天,村民都会砍伐树木,烧炭过冬。
林子中有一条踩出来的小路,这是通往仙人掌村水源的唯一道路。
夕阳残光透过树丛,照的小河金红点点,煞是美丽,河面六七米宽,水清澈甘甜,据说源头在无尽树海深处。
沈笑沿着小河向上游走了大约三百多米,在一处水草茂密的水边停下,将后背上竹篓放在地上。
借着夕阳,可以看到这个竹篓约半米多高,编制的很细密,而且口小腹大,好像花瓶一样,是安妮丝按照沈笑的要求花一下午时间编制而成。
从怀中拿出一张粗布,沈笑很小心蒙在竹篓口上,用绳索使劲扎紧,然后掏出三棱军刺在中间轻轻划了一个圆,竹篓顿时露出一个拳头大小的扣子。
沈笑嘿嘿一乐,拿出木橛子,将绳索固定好,这才将竹篓沉入河中。
没错,他正在捕鱼捕虾。沈笑小时候经常潜入公园湖中捉鱼,用的就是这种方法,当然他那时没有竹篓,用的是罐头瓶。竹篓中诱饵是白天宰兔子时留下的内脏、和沾满兔血的馒头、另外加了几只臭鸡蛋。
据说这种方法一晚上可以捕到十多斤小虾。
将一切安置好时,沈笑又检查了一遍,没什么纰漏后才满意地返回村中。
回到村中时,夕阳还没有完全落山,大地上仍留有一丝光明,远远的,就看见贵族癖沙斯带着他的三个未来骑士围着蒂尼喋喋不休的在说些什么,看样子是在为了一件衣服侃价,沈笑也不打招呼,擦身而过。
有时候你不惹事,不代表事情不惹你。
“喂,自恋狂,你给老爷我站住!”是沙斯那愚蠢的声音。
沈笑转过头去,见沙斯使劲盯着自己的衣服,眼中燃烧着一种叫妒火的东西,沈笑立刻知道这家伙打的什么主意,脸上露出一丝柔和的笑容,惊喜道:“哎呦,这不是沙斯贵族大老爷吗?蒂尼大姐送我两套衣服,下午一直想给你送去,却没找到贵族大人!在这里遇见,真是太阳神保佑。”
一听能收到一套衣服,未来贵族沙斯眼中怒火立熄,笑道:“从森林回来后,你脑筋似乎灵活了不少!”
看着沙斯将新衣套在外面,带着一脸得意的离去,沈笑只是淡淡一笑,便邀请蒂尼回家就餐。
他和妹妹还要在这里生活一年时间,没有必要惹这样的麻烦,恩仇必报是他的性格,不过冲动却极少在他身上出现,如潜伏在草丛中的猎豹,瞅准时机直接给猎物致命一击才是他的最爱。
第二日一早,沈笑照例早起,带着乌鸦去收取胜利果实。
来到灌木林外一转,沈笑有些失望,这次只捉到三只野兔,但没有价值1金索尔的冰晶魔兔。
走了二十分钟,沈笑来到安置竹篓的地方,找见绳索,沈笑用力一扯,河水阻力不大,非常轻松把竹篓拉到岸边,提出水面时,河水哗啦啦从竹篓缝隙中倾泻而下,竹篓中不时发出噼啪声,散发着一股新鲜的河腥味。
摸约过了一分钟,水分差不多沥干,沈笑上前一掂,大约有十五六斤。
家里,安妮丝和蒂尼正在院中洗漱,便见沈笑带着一阵腥风走进家门,刚一进家门,便招呼安妮丝去取个大陶盆,放上半盆清水。
沈笑将竹篓对准陶盆一斜一抖,哗啦啦,安妮丝立刻惊呼起来,足足倒了十秒钟,这才停下。
手指长的草虾、草鱼密密麻麻的挤在里面,不时蹦出盆外,空气中充斥着淡淡的腥鲜味。
“这是……你捉的?”蒂尼看沈笑的目光有些奇怪。
“小玩意儿而已,不值一提!”沈笑淡淡说道。
“不值一提?”蒂尼古怪的瞅了他一眼,伸手没入水中一抄,从盆中抓起两物:“连小玩意儿都能活捉到魔兽,你可真了不起。”
蒂尼摊开手掌,两只白色小龟出现在沈笑面前。
小龟约三分之一手掌大小,六棱形的龟甲上花纹密布,似乎并不怕人,四只米粒大的眼睛滴溜溜的转着,小指甲盖般大小的爪子努力扒拉着,可爱套讨人喜欢。
“好可爱的小东西!”安妮丝欢呼一声,冲过来抓起小龟逗弄起来。
蒂尼笑笑:“你让我很吃惊,这是幼年体三阶魔兽白纹水龟,一般生长在人迹罕至的湖中,很难抓到,拥有很强的防御力。”
沈笑眉头一皱,问道:“魔兽能人为驯养吗?”
“兽类分为两种:没有特殊力量的野兽;有强大力量的魔兽。魔兽之所以称为魔兽,就是因为其桀骜不驯,一般很难驯养,不过若从魔兽一出生、或者幼年体开始驯养,就能称为宠兽。所以这对儿小龟虽然阶位不高,但仍然能够卖上大价钱,保守估计也会有上万金索尔。”说到金币,蒂尼两眼放出放金灿灿的光芒。
“不卖,留给安妮丝玩吧!”沈笑能看出安妮丝对小龟的喜爱之意,便打消卖掉的主意。
吧唧,安妮丝突然偷袭,狠狠亲了沈笑一口。
蒂尼知道沈笑很在乎安妮丝,也不以为意,只是肩膀一耸叹道:“真是可惜,不过你是个好哥哥!”
三天过去,蒂尼离开了仙人掌村,接下来的几天,沈笑仍然每天捕兔,已经捉了二十多只,兔肉吃不了,沈笑便用盐腌了,挂在屋檐下,远远望去,几十只兔肉随风摆动,倒是颇为壮观。
很快,到了沈笑还债的日子。
这天太阳刚过山腰,沈笑每天清早打猎,此时还在床上补充睡眠,突然乌鸦急促狂吠起来,紧接着噪杂人声传来,沈笑顿时被惊醒,用力摇摇有些发昏的脑袋,这才清醒了一些。
刚走到院子中,就发现篱笆外面站满了人,为首刀疤脸村长,旁边他的贵族偏执狂沙斯,还有希芹家的族长,另外还有七八个个健壮男子,乌鸦毛纵着,对着这些人低吼。
好大的架势,沈笑一惊,心中突然闪过一丝阴霾。
这是来要债了,但区区180索尔,还不至于如此兴师动众。
把乌鸦撵回狗窝,沈笑打开竹门,把这些人迎进院子里……至于屋子,人太多根本就装不下。这些不速之客进入院中后三三两两站好,位置隐隐将沈笑围在中间,看起来不想是要债,倒像是来揍人。
这时安妮丝也走出来,站在沈笑身后。
刀疤脸是仙人掌村村长,大约有五十多岁,块头很大,听说曾经在山外闯荡过,还有2级黑铁剑士称号,后来冒险受伤才回到村子中。就力气来说,村子中谁也比不过这位,同时他也是沙斯的老爹,平日沙斯在村中胡作非为,村民多怕刀疤报复,不敢招惹沙斯。
沙斯穿着那天沈笑送他的新衣服,仍旧是那副趾高气昂、不可一世的饲养,不过脸上却多了几处新鲜伤痕。
院子中另一位人物就是希芹家族长,一个六十多岁的老头。这两族千百年来围绕村长一职争斗不止,直到十几年前刀疤回到村子,村长这位置才稳固下来,落在刀疤身上。
这老头来这里凑热闹,是因为整个账务是他做的保人。
帝国法规,债务须有保人作保,保人不得和债务双方拥有亲缘关系。
不明白这些人来意如何,沈笑淡淡一笑,对沙斯道:“沙斯,你的脸怎么了?”
沙斯脸色忽青忽白,恶狠狠的盯着沈笑,并不说话,这几天他可是倒霉透顶,换上新衣服后去向村民们炫耀时,一不小心磕在石头上,破了相,要说出来还不得被人笑死。
刀疤用力咳嗽一声,见引过众人注意力,满意地点点头,扯着嗓门喊道:“我说阿雷多,前些日子你和小二打赌,说独自一人能在死寂森林中生活十日,结果迷失在树海中,你妹妹安妮丝为了找你,从我们迪都家借走180索尔。按照约定,今天就是还债的日子,你瞧瞧!”说着从怀中拿出一张黄纸往前一推。
接过纸张,沈笑飞快扫了一遍,点头道:“没错。”
“既然没错,那么今天是最后一天,你不想你妹妹坐牢,就赶紧还钱!”沙斯一脸不耐道。
“沙斯啊,你不知道,安妮丝这种年纪的小女孩,又是贱民,如果被抓是不会坐牢,一般是先训练几年,然后再卖出去,帝国哪会有好心养些吃白饭的人?”刀疤嘿嘿笑着,脸上表情有些狰狞,又有些得意。
希芹家族长也抖抖胡子,说道:“阿雷多,不是大家不帮你,帝国法律是公正的象征,这也无可奈何。你可不要让我这个保人难当!”
身后那七八个壮小伙子撸着袖子,斜眼看着这对儿兄妹。
安妮丝缩着身子,有些畏惧的躲在沈笑背后。
沈笑用力握住安妮丝小手,心中冷笑不已,虽然不知道这些人打的什么主意,但就凭两大姓联合起来欺负自己,这个仇就算从此结下。给他180索尔,看他们还能耍什么花样。
“当然,欠债还钱,天经地义。”沈笑对众人一笑,露出阳光般灿烂的笑容,非常痛快的拿出两个银索尔。
沙斯一脸不可置信,他万没想到平日穷的叮当乱响的家伙竟然会毫不犹豫的拿出两银索尔。
把银币翻来倒去,又对着日光照,沙斯喃喃道:“这……这不会是假的吧?”
沈笑眼睛一翻,也不理他,只是微笑着望向刀疤和保人。
两人似乎也没想到这些情况,愣着说不出话来。
“刀……,村长大人,是不是应该找我20索尔?我们可只欠了180。”沈笑不紧不慢的说,心中却知道,这些人如此兴师动众,绝对不会就此草草罢手,一定会玩儿些新花样。
果然,刀疤眉头一皱,晃着欠条冷笑说:“这个可不行,180索尔还清了这个没错,可是利钱你还没有给,你总不会认为有人会平白无故的借钱给贱民吧?”
贱民?
沈笑眉头一皱,现在他最讨厌的就是这个词儿,就像前世最讨厌一些人张嘴“小资”闭嘴“精英”一样,其实那些人只是一些矫揉造作的二鬼子,真正有修养的人谁会把这些东西挂在嘴边?眼前这些人,他们自己也不过是山里的平民,却这么歧视别人,让人恶心之余心头冒火。
“这位老……希芹族长,你也认为我应该付给他利息?”沈笑盯着那老人道。
老人被看的有些心慌,立刻扭过头去,说:“不错,你确实应该给利钱。”
一丘之貉,沈笑突然大笑起来,点头道:“好吧,既然族长这么说,那么村长,应该掏多少利钱?我不会少给一个索尔。”
“那就给10个银……呜!”沙斯刚说了一般,就被刀疤捂住嘴巴。
沈笑心中猛的涌出一股怒意,10个银索尔都满足不了这些人的胃口,难道非要把人逼死,都是一个村子的人,这些人心肠怎么能如此狠毒?想着,沈笑漆黑的眸子渐渐红起来,看向众人的目光也多了一丝疯狂。
摸向腰间,沈笑舔舔下唇道:“那么……,你们想要多少?”
三棱刺,就藏在腰间。
听了这话,刀疤似乎也发现沈笑情绪有些不对头,也不敢强逼,一指老头身后那人,道:“多少钱?木错为了找你,在森林中被蛇咬到,现在一点儿力气也用不出来,他家就他一个劳力,将来这五口怎么过?一说要多少钱?”
沈笑顺着刀疤手指的方向看过去,那叫木错壮年人马上皱眉、抚胸,做出一副虚弱表情。
这群王八蛋!真是卑鄙又无耻,人至贱则无敌,不过要只有这些小手段,也太小瞧了自己。
沈笑心中冷笑,径直走到那人身边。
“这位……木错?”沈笑对那人道,“既然你因为找我而负伤,我当然要负责赔偿,我有两个办法,一是每年给你10银索尔,直到你去世;二是,不给你钱,但你家生活所需品由我来负责,你选哪一个?”
每年10银索尔,相当于村民一家5年收入,木错眼睛一下子就亮了起来,而其他人则妒忌又羡慕地望着他。
沈笑望向刀疤脸,一脸冷笑,这点小聪明,他还不放在眼里。
“木错,不要相信他,这家伙穷的连衣服都穿不起,哪有那么多索尔?我们都是一个村子,吃亏也就认了,进去搜到什么算什么!”刀疤脸见木错似乎被沈笑说动,顿时焦急万分,立刻鼓动起来。
那老者立即大声附和道:“就这么办!”
“搜!”沙斯一声大喊,头一个冲向屋中。见有人带头,那七八个随从立刻跟着向屋子冲去,眼神通红,好像草原上看见猎物的恶狼。
沈笑惊呆了,他以前虽然放荡不羁,但从没见过行事如此野蛮的人,什么道理、公义,在这些人们眼中似乎比不过一个铜板。终于,一个人在摘挂在屋檐下的兔皮时,沈笑再也忍不住了,一个箭步冲上去。
“住手,你们这群混蛋!”
“我说阿雷多,你最好还是安静地看!”壮实的刀疤脸以不可思议的速度挡在沈笑面前,脸上带着一丝轻蔑,“我们可是好心用这些破烂抵挡利钱,你家里这些破烂能值多少钱,你可不要辜负我们的好意!”
说完,刀疤拿出那张黄色欠条,用力按在沈笑脸上,大笑着向屋子走去
“混……混蛋!”
“混……混蛋!”
在地球时,沈笑虽然经常和人打架,但从来没有被欺负的这么惨过,哪里还忍的下,一个边腿,狠狠踢向刀疤腰间。听到风声,刀疤一转身,左手轻轻一档,抓住沈笑的脚,脸上露出狰狞的笑容:“我过去虽然只是一名黑铁剑士,但对付你这种连元素纹章都没有的贱民……”
说着,刀疤手一转一提,竟然将沈笑倒着拎了起来。
“……还是没有问题!”
哈哈大笑着,刀疤手一挥,将沈笑用力扔了出去。在空中划过十几米,沈笑身躯落在篱笆上,脆弱的木头栅栏无法承受这种力量,立时断裂成几段。沈笑嗓子一甜,一口鲜血猛地喷了出来。
“哥哥!”
安妮丝哭着跑到沈笑身边,伏在他身上不住哭泣,此刻,她只是个柔弱无依的小女孩,面对这些眼中充满疯狂的人群,能做的,也只有哭泣。
“哎呀呀,用力太大了,帝国也真是的,为什么要立法保护这些贱民,害得老子不能尽情出手,贱民嘛,就应该老老实实呆在在臭水沟。”
三分戏谑、七分嘲弄的声音传入沈笑耳中,沈笑怒极之下,“咳……咳,噗!”又一口鲜血喷出。忍着疼痛,沈笑几番挣扎坐了起来,并没有继续行动,只是很冰冷地看着这些人,用力将他们的相貌印在脑海中。
有仇不报非君子,忘恩负义是小人。
沈笑冷冷望着这一切,右手下意识地落在腰间军刺上,手背上布满小蛇一样的青筋,这些人加在他身上的耻辱,不久的将来他会一个一个找他们算清。
“哥哥,我怕!”
安妮丝金色眼眸中充满惊恐,一双小手不知不觉间死死抓住沈笑衣襟,那瘦弱的身子也剧烈颤抖起来,好像是遭到父母遗弃的雏鸟,那么孤苦无依。
“安妮丝,乖,有哥哥在。”沈笑咳嗽着,将安妮丝搂在怀中,只觉怀中女孩身子不住颤抖,几乎缩成一团。
十分钟过去,这十分钟对沈笑兄妹来说仿佛一个世纪那么长,看着这些村民喜笑颜开地从屋子中走出,沈笑头一次觉得自己没用,在地球时,面对挑衅,他可以用钱摆平;遇见困难,可以靠头脑过关;即使流落异世,他也凭借知识如鱼得水,可是当他面对村民赤裸裸的暴力行为时,他发现自己就像一个婴儿一般,连保护自己的能力都没有。
只要自己能有巴斯兄弟本领的一半,这些人也不敢如此对待自己兄妹。
力量……,沈笑第一回如此的渴望得到它。
“把它还给我!”沈笑只觉一股极大了力气冲击着自己的胳膊,反应过来时,安妮丝已经冲了出去。
“滚。”沙斯一脚提倒安妮丝,哈哈大笑,脸上几道疤痕纠结着,格外狰狞。他手中拿的是那把镶满宝石的豪华长剑,那是安妮丝父母留下的遗物,难怪她会这么激动。
黑光一闪,当啷一声,长剑落在地上,沙斯惨叫起来——乌鸦狠狠地咬在沙斯脚踝上。
长剑落在地上,安妮丝伸手要拿,一只脚从天而降,踩在她瘦弱的手指上:“不行啊,这把剑现在是属于我们家沙斯!”刀疤脸恶狠狠笑着,左手掐着乌鸦的脖子,而脚却在逐渐用力。
手指咯咯直响,安妮丝哭了起来。
“爸,让我来!”沙斯恨恨说完,一脚踢在乌鸦腰胯上,乌鸦呜咽一声,在空中翻滚几下,掉在地上不在动弹,沙斯嘿嘿一笑,捡起那把长剑,道:“听说那些传奇英雄的武器都见过血,今天本少爷也来试试。”
走到安妮丝面前,沙斯长剑一斜,对准安妮丝的脸:“这头发,这眼睛,真是让人讨厌到了极点,贱民的发瞳怎么能如此纯粹?今天少爷帮你弄下去。”
“不要!”安妮丝大喊一声,昏了过去。
沈笑只觉得每一个细胞都在燃烧,他,沈笑,从来没想过有一天会落到令人肆意欺凌的地步,甚至连自己亲人也保护不了。竟然眼看着她被人折磨而毫无还手之力。
轰!
沈笑脑海一震,好像一颗手雷直接爆开,脑海中只有一个念头:全杀了,杀光这群畜生!沈笑拔出三棱刺,身子一跃而起,好像闪电一般冲了过去。
“小心,沙斯!”
刀疤发现沈笑手中有武器时沙斯还没反应过来,刀疤一把推开沙斯。
灰白色刃尖几乎没有遇到任何阻力,将胳膊扎了个对穿,露出红白相间的刃尖,鲜血沿着三道血槽喷泉似的飞溅出来。
“可恶的杂种!”刀疤怒极,一脚踢到沈笑,“沙斯,你不是一直想收拾这个家伙吗?给我尽力折磨他。”
“没问题,早就看厌了这张脸。”沙斯狞笑着,捡起那把长剑。
“不要闹出人命,虽然阿雷多是贱民,但帝国也不会让他们白白死去!”那老者从房间内走出来,怀中抱着金子制成的太阳神阿波罗神像。
结束了么?真不甘心!
沈笑瘫倒在安妮丝身旁,不住咳血。沙斯上前抓住他的头发,把他扯了起来。
“用这个!”刀疤脸把灰白色军刺递过来,衣裳缠着伤口,被鲜血阴湿一片,“敢伤我?沙斯,把他赖以自豪的脸给毁了,看他以后还有没有胆子伤人。”
“这是我一直想做的事情。”
沙斯接过军刺,灰白色尖人抵在沈笑左眼,嘴里笑着:“阿雷多,和你最自豪的脸要告别吧!”
眼中没有恐惧,有的只是无尽的愤怒,沈笑看着越来越近的军刺,双眼充满怒火,若他能够活下去,一定让这些人受到世上最残酷的折磨。
嗤。
军刺很锋利,白刃顺着下眼皮中线往下轻轻一划,皮肤立刻同纸片一样分成两半,露出里面粉白的嫩肉,过了几秒,鲜血才涌出来。
剧烈的疼痛,沈笑冷汗布满脑门,却咬着牙齿一言不发,只是冷冷的看着几人,努力的将这些人的丑态记在心中。
“想不到你家还藏着这么一把锋利的兵器啊!”沙斯嬉笑着,军刺在手上转出几只剑花,“不过……,你的眼神还真是让人恶心,我帮你把它挑出来吧!”笑着,军刺缓缓移向沈笑左眼。
要变成瞎子了么?真不甘心啊!
“住手!”
危急时刻,一声大喊从篱笆处传来,沙斯还没反应过来,就被打飞出去。
巴斯兄弟的身影出现在瞳孔之中,沈笑心中顿时一松。
刀疤一惊,急忙转过神来,抓紧长剑,警惕地望着巴斯兄弟,他虽只是最低级的战士,但能感受到巴斯兄弟身上散发出的强大力量。忙满脸堆笑道:“两位高贵的冒险者,本人是仙人掌村村长,正在处理本村两个欠债不还的贱民……”
“闭嘴!”
大巴斯啪的一掌抽在刀疤脸上,力量很大,几颗槽牙混合着鲜血吐了出来,刀疤却一点儿也不敢反抗,因为他知道在强大的冒险者眼中,他和一头猪没什么区别。
“小指骨节断裂。”小巴斯又伸手在安妮丝脖颈上一摸,对沈笑道:“你放心,她是昏迷,一会儿就能清醒。”
“大恩不言谢。”沈笑感激的望了他一眼,挣扎着站起身来,嘴角有些讽刺,“真没想到,今日竟然差点死在乡亲手里!”
“要不要我帮你把他们全宰了?”大巴斯将背上长剑攥在手中,目光扫了在场村民一眼,这些人只觉一道火焰灼烧而过,瑟瑟发抖起来,面对弱者,他们可以肆无忌惮的欺凌,但在强者面前,他们却无法聚集起丝毫勇气反抗,只能躲在角落中发抖。
“不了,欠债还钱,天经地义。”沈笑摇摇头,脸上露出一丝微笑,落在村民眼中却像是恶魔的笑容,“今天我欠你们的债已经还清,不知道你们欠我的债准备怎么还?”
“阿雷多是我巴斯的兄弟,以后你们再让我发觉你们有小动作……”大巴斯狠狠笑着,长剑长布满红色流芒,猛地一挥,将一人手臂斩了下来,“……这就是下场!”
村民们看着地上竭力哭嚎的同伴,瑟瑟发抖,面对力量,他们甚至连扶起同伴的勇气都没有。
“阿……阿雷多兄弟,这一切都是误会!这利息我们不要了。”刀疤脸紧紧攥着那豪华长剑,表情有些谄媚,见沈笑不为所动,猛的拉过沙斯,对准他的脸就是一顿耳光,直到打得他双脸浮肿,这才停下来。
而然不论这个虚伪的人怎么表演,沈笑也不会忘记他用脚踩踏安妮丝时的得意,安妮丝才十二岁啊,只是个孩子,这些人怎么忍心折磨一个还没长大的女孩?
“滚吧,带着你们的战利品,滚!”
闻言,刀疤如听赦令,左手抓着刀疤,右手紧握长剑,立刻向外跑去,沈笑目光落在长剑、三棱刺微一停留,转身对巴斯兄弟就拜。
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更何况这是救命的恩情?
巴斯兄弟连忙扶起沈笑,他们急着回公会上缴任务,对他一番安慰后,又掏出一笔钱,不过沈笑摇头婉拒。又说了几句话,巴斯兄弟便告辞离去。
地上,凌乱无比,破碎陶器,家具被砸留下的木屑,撕成碎片的衣裳,沈笑情绪丝毫不齐波动,上前将安妮丝抱了起来,却牵动伤口,又是一阵剧烈咳嗽。
“不……不要。”
昏迷中,安妮丝两条纤眉纠结在一起,不时发出惊恐的叫声,沈笑眼角闪过一丝悲哀,他沈笑什么时候竟然沦落到被人肆意欺辱的地步了,甚至连自己的亲人也保护不了。
用湿毛巾轻柔的擦拭着安妮丝脸上的泥渍,沈笑心中盘算着怎么报复这些人。
武力?头一个被沈笑否决,他还记得,当他偷袭沙斯时,还有一米距离,背向他的刀疤突然转身阻挡,一脚就将他踢飞出去,而刀疤只不过是最低等的战士,但已经强到让自己望尘莫及的地步。
念头一个一个飞速出现在脑海中,又飞速被否决。
炸药?
沈笑突然想起丢弃在墙角的硝石,可是去哪儿找硫磺,他又不认得,……难道没有报仇的希望了?
“你……想复仇吗?”
“你……想报仇吗?”
一阵柔和而娇美的声音突然传入耳中,沈笑忽的一下站起身来,左右寻找,房间内仍旧凌乱不堪,根本没有人来过的痕迹。
“哼……不用找了,你找不到。”娇媚的腔调突然变得有些生气。
仿佛直接在沈笑心灵中响起一般,沈笑一惊,这才发现这娇柔的声音有些熟悉,当即结结巴巴的说道:“苗……苗苗……苗女?你没死?”
“可恶……你还有脸提,要不是你这个衰神,我怎么会落到这种下场?”苗女的语气突然有些气急败坏,沈笑甚至可以肯定,要是这女人出现在自己面前,一定会用最恶毒的手段折磨自己。
经过苗女一番解释,沈笑才知道事情原委。
当日,苗女为了轩辕坟内的九幽环,百十年来一直在寻找先天玄阴之体。拥有先天玄阴之体的人生性聪慧无比,但体内天生阴气郁结,体弱多病,女性活不过十八岁,男性活不过二十四岁。苗女见到沈笑后大喜过望,一查资料,见他还没到二十四岁生日,便急切切地下了手。
但她没想到的事情是,世界上不止有先天玄阴之体,更有先天阴煞之体,体内除去玄阴之气外还有股煞气,这种人生性也是聪慧无比,小时体弱多病,寿命极长,但克尽周围所有人,也包括自身。
苗女,就是最后一个被克的人,沈笑则是倒数第二个。
进如轩辕坟,苗女在得到九幽环那一刹那,整个空间崩溃了。
不过沈笑显然比苗女幸运,因为自身阴气的关系,在大爆炸中得到九幽环庇护,而且年轻了七八岁;但苗女却凄惨无比,空间崩溃时产生的强大能量直接将她身躯撕成碎片,如果不是她机灵,将元神寄居在本命蛊上,躲入沈笑体内的话,现在早已经魂飞魄散。
到异世后,苗女发觉这里不似地球,便用炼魂之法从一人灵魂中提取了最基本的记忆,融入沈笑脑海,这就是他脑海中那些莫名其妙记忆的由来。但被苗女选中的那人只是来救援阿雷多的山民,对这个世界的认识只停留在山村之中,连字都不认识,于是沈笑成了文盲大军中的一员。
苗女因为耗尽真元而陷入沉睡,直到刚才才被沈笑剧烈的情绪波动惊醒。
沈笑静静听着苗女诉说,也不插嘴,直到苗女停口不说,才缓缓道:“先前你算计折磨我,看在你只剩一缕残魂的份上,恩怨就此两清。不过你这么费劲心力给我这个世界的语言,又想帮我复仇,有什么条件?千万不要说看在老乡的面子上,我只相信天下不会掉馅饼。礼下于人,必有所求,你说条件吧。”
闻言,苗女沉默片刻,突然娇笑起来:“你这小子果然不错,不贪心,够隐忍,可惜心思不够狠辣,那叫安妮丝的女孩和你非亲非故,你明知救不了她,还冲过去,结果连自己也陷了进去,毁容,差点连一对儿罩子都丢了。”
沈笑眼角一挑,左面脸颊上那道伤口又剧烈地疼痛起来,按下心中怒气,平静道:“有恩不报是混蛋,安妮丝虽然和我非亲非故,但她对我有救命之恩,即使搭上自己的命,我也不后悔。”
沉默了一会儿,苗女声音再度传出,中间还带着一点儿戏谑:“我还以为你有恋童癖,所以才奋不顾身的上前救人。”
“虽然我不是好人,但别把我当成禽兽。”沈笑语气有些发冷。
“哎……小哥你不要生气呀。”苗女轻轻一笑,委婉道歉,“只是个玩笑,在地球上那几天,你给我的印象太恶劣,流氓混混也做不到你那种水准。”
听了这话,沈笑古井无波的脸上露出一丝苦笑,解释道:“那时候我被你胁迫,只是在寻找你的破绽好不好?不然我怎么会调戏老太……”
婆字还没出口,一阵阵剧烈声响在沈笑脑海中响起,方佛有无数炸弹连续在耳边爆炸,“呜!”沈笑胸口一阵烦闷,双手抓挠着胸口,好像有什么东西要从胸膛里长出来一样,不停地呕吐着,直到胃里所有食物吐光,那声音才停下来。
“你……”
“知道吗,你小子什么都好,就是那张臭嘴最惹人厌。”苗女声音变的冷漠无情,千变万化这个词好像就是为她而创,“不要以为我没有了身体,你就可以胡言乱语。我有无数种法子让你哭都哭不出来。”
靠!沈笑擦擦嘴角污秽,心中暗骂自己不长脑子,明明知道这女人喜怒无常,还非要招惹她。
“好吧,我知道了。”沈笑深吸一口气,努力使自己平静下来,“我想要力量。你告诉我,我能得到什么,要付出什么?”
“我传授你蛊门心法,练到高深之处,挥手间百里之内无一活物。”
“养蛊?”沈笑眉头一皱,按照他的想法,应该学一些华丽又强大的功法,比如蜀山御剑术、呼风唤雨、喝水断流之类,再不济也能弄一部九阳神功、天外飞仙之类练练,可是养她竟然教他养虫子,心中大不乐意,心中灵光一闪,想起一事。
“这位……”沈笑突然想起来他一直都不知道这苗女的名字,只好含糊过去,“……前辈,我发现自从来这个世界后,好像能控制一些昆虫,但只在三米之内的范围内控制……”
“喔?你果然最适合学习蛊门功法。可能是轩辕坟崩溃时,你的身体吸收了不少我的真元吧!加上你是先天阴煞之体,操纵一些小虫子也没什么稀奇。”
沈笑嘴一咧,幻想着一群蜘蛛、蚊子、苍鹰、跳蚤在自己身上拱来拱去,胃口一酸,一张嘴,一口黄水喷了出来。
“你小子不要胡思乱想,蛊虫性洁,不会出现你想的那种情况。”
沈笑用力摇了一下脑袋,把那些恶心人的画面赶出脑海,想起今天被人欺凌那种无力感,又回想起苗女在轩辕坟中的表现,立即毫不犹豫地点头:“我答应你,我要付出什么?”
“呵呵,等你强大以后完成我两个愿望,放心绝不会害人,否则你可以反悔。”苗女话语很轻,里面好像还带着一丝焦虑和忧伤。
想了想,沈笑认为即使苗女要毁灭这个世界好像和他也没什么关系,便点头答应下来。
“对了,你能不能治疗一下安妮丝的手和我脸上这伤口?”沈笑想起苗女那鬼神难测的手段,心中燃起一丝希望——看着幼小的安妮丝如此痛苦,他心里难过的很。
“可以,但我刚从沉睡中醒来,力量很弱,只能救一人……”
沈笑立刻打断她的话:“救她。”
“你想清楚,这小丫头指骨骨折即使我不救她,一个月之内也会痊愈,而你脸上这伤口若不及时治疗就会留下难看的疤痕。”
“我不想说第二遍!”沈笑冷冷道。
苗女似乎是叹了口气:“好吧,用你的手抓着她的伤口。”
沈笑依言而行,握住安妮丝那瘦瘦的小手,这时一股清凉的气流从心脏出发,沿着右手流入安妮丝小手指中,大约持续了十分钟,气流消失不见,安妮丝面色变得红润。
而苗女似乎又陷入沉睡,无论沈笑怎么呼喊也没有回应。
走出房门,沈笑仰望着山坡上此起彼伏的院落,心中暗暗立下誓言:今日之辱,一定千百倍地还回去。
时光流逝,月亮渐渐爬上竹梢,清风吹过,竹枝摇曳,冷清的月光透过竹叶撒如房间,形成冷清的月斑,房间内不复白日的凌乱,收拾的干干净净,那些被破坏的家具陶器,都被沈笑扔到了屋子后面。
安妮丝已经清醒,但却一直不说话,只是愣愣的望着前方发呆,似乎白天的事情给了她很大的打击。
“来,安妮丝,这是哥哥做的肉汤,很好喝,喝一些吧!”沈笑舀了一勺浓汤,凑到安妮丝嘴边。
肉汤散发着浓香,白天时一个村民被大巴斯一剑砍断手臂,手臂和怀中风干的兔肉一齐掉了下来,沈笑这才有了做晚饭的材料。兔肉在锅中炖了几个时辰,直到彻底溶入汤中,沈笑这才停火,撒上些野菜,就此出锅。
沈笑的厨艺并不差,在地球时,因为家里只有自己一人,他又性喜安逸舒适,再加上小魔女林霁月爱吃甜食,经常过来蹭饭,十多年时间,竟然也练出一手耗材和制作甜点的本领。
“乖,安妮丝,张嘴!”沈笑像哄小孩一样劝着,将汤勺轻轻一斜,倒入安妮丝嘴中。
花费一番手脚,一碗肉汤总算让安妮丝喝了下去。正待收拾碟碗,安妮丝突然说道:“哥哥,他们为什么这么坏?”
闻言,沈笑呼的一下子转过身来,连跑几步,按着安妮丝双肩,喜道:“安妮丝,你清醒了?快告诉哥哥,身体有没有不舒服?手指痛不痛?头么有头晕?”
安妮丝目光无神地望着沈笑,没回答他的问题,只是反复问,哥哥,他们为什么这么坏。
见原本天真善良的小女孩变成这个样子,沈笑内心一阵刺痛,对白日那些暴民更添怨恨,紧紧将安妮丝搂在怀里,轻声道:“好了,安妮丝,事情已经过去,不要再想它,这种事情交给哥哥,你只学要好好休息,这样爸爸妈妈在天堂才会安心。”
“不要,他们抢走爸爸,又夺走安妮丝的信仰,我要报仇。”安妮丝眼中闪过一丝痛恨,她没有见过母亲,被父亲照顾长大,那把剑可以说蕴含着她对父亲的思念,如今却被人抢走,如何不恨?就是善良的天使遇见这种事情也会怒而降下天罚。
看着安妮丝那副因仇恨而微微扭曲的小脸,沈笑黑色眸子一冷,“报仇?你亲手杀了他们?”
“我……”安妮丝自幼善良,她第一次杀的动物是一只鸡,时间正是沈笑来到这个世界之后,她为了给沈笑滋补身子才狠心下手,事后足足一晚没合眼,这是安妮丝在墓碑前祈祷时,沈笑偷听到了这个消息,正因为如此,沈笑才不想让这善良的小女孩手上染血。
“听着,小女孩!”沈笑语气有些严厉,“我只想看到一个善良美丽的安妮丝,而不想看到一只被仇恨侵染心灵的怪物!他们的遗物我会拿回来,这件事你不用再管。等蒂尼下回来时,你就开始读书,一年后,我送你去学院学习。记住这些,妹妹!”
“可我就是……”安妮丝愣了一会儿,低声哭起来,过了许久,才一擦眼泪,低声说,“我知道了,哥哥。安妮丝会努力的。”
满意地点点头,沈笑又安抚了小女孩儿一会儿,便起身收拾碟碗,走向小院。
院子中仍是凌乱一片,月光直洒而下,照到一切都那么惨白。
乌鸦低声呜咽着,粉红的大舌头不住的舔着后腿,频繁的舔舐连黑毛都弄掉不少。白天时它咬了沙斯一口,不过也被一脚踢飞,落地时跌断了腿。
自己还不如一条狗管用啊!
沈笑望着天空,心里有些自嘲,连乌鸦这条狗都能上去咬断沙斯的脚,但自己拿着利器却眼睁睁地看着别人划花自己的脸。
伤口并不深,已经结了薄薄一层血痂,仍旧隐隐作痛,比起身体上的疼痛,面对村民时的那种无力感更让他痛恨。
事实上,沈笑对刀疤的图谋早有遇见,自从得知安妮丝欠下不合比例的一笔钱,而沙斯明知两人没有还债能力,仍然时不时过来探查一番,而且正牌阿雷多还是和沙斯打赌才去的死寂森林,最重要的是安妮丝家里有一把豪华长剑。
这些线索串联起来,沈笑很容易就知道刀疤在算计这把剑,他认为一个金索尔足够还债,便没多在意。
金钱至上!
若在地球上自然无错,但沈笑忘了,这并不是地球,这是接近中世纪的异界,他忽略了暴力的力量,于是,惨剧发生了。
想起苗女,沈笑心中浮起一丝疑惑,苗女出现的很蹊跷,时间太过巧和,她一直在等这个机会也说不定,而且她那两个条件……
“不用想了,你清醒后不久我就醒了,你猜的完全正确,我确实是故意的。”
苗女冰冷的声音再次出现,吓了沈笑一跳,随即愤怒起来,好像一团火焰不住在胸口燃烧,怒道:“混蛋,既然醒了,你为什么不出手?”
“我为什么要出手?”
冰冷的话如一盆凉水浇在头上,沈笑冷静下来,知道自己发火毫无道理,便冷冷道:“那你现在出来干什么?”
“教你我们九黎的心法。”
“我不想学!”沈笑心里着实恼火,却无法朝这个没有身体的女人发火,只能用这种方式抗议起来。
“呵呵呵!”苗女突然笑起来,声音很是柔媚悦耳,“相处这么长时间,终于看到你发小脾气,真不容易!”
“你……”
“你不要生气,我教你本领并不是没有条件,而那两件事很难办到,我需要考验你这个人是不是合格,你以为我随便将本门最高心法传授外人?”苗女语气有些讽刺,话锋一转,“不过你这个人还算看得过去,虽有偶尔冲动的毛病,不过为人还算冷静,而且是个知恩图报、信守诺言的人,所以我才决定教你本领。”
“哼,你知道我在想什么,我的一切在你面前一点儿也没法隐藏,还用什么考验?”沈笑冷冷道,他早就发现这女人能直接读取他的思想,心里是万分不痛快。
“邪念人人都有,可只有罪犯才去会做,或许你自认为是个英雄,但我需要从你的行动中鉴定!”苗女并不在意沈笑的怒气,反正她只剩下一丝残魂,而沈笑又急于报仇,不怕他不答应自己的条件。
沉默了一会儿,沈笑开口道:“好吧,我接受你的解释,现在开始教我。”
“好吧,我接受你的解释,现在开始教我。”
这句话说的不情不愿,从心里来说,沈笑并不愿意学这种本领,相比起整天玩虫子,他更愿意用魔法轰炸,用斗气劈砍,亢龙有悔一招招对准敌人的肚皮使劲拍……,但世事难以预料,学什么由不得他来选择。
对于蛊,沈笑只是从各种文学刊物上了解到一些,知道它是一种人工培养而成的毒虫,养蛊高手甚至可以按照自己心中意愿培养出各种各样的蛊虫,比起道家、佛家等文化,显得更加神秘。不过养蛊代价极大,比如有的蛊虫要求家中一尘不染,有的要求定时汲取鲜血,有时蛊主不能及时做到蛊虫的条件,蛊虫还会反噬主人……
所以,若不是他急于报仇,不会学习这种力量。
“好了,小子!”苗女语气中带着一丝不耐,“关于你对蛊的想法我都知晓。看来你对蛊有很大的偏见,不过这不要紧,等你学后就知道了。”
接着苗女简单讲了一下蛊门来历,所谓蛊门只是一般人对它的称呼,很久以前是巫门的一个分支。比起如日中天的中原道派,蛊门更加神秘,只是盘踞苗疆,并不踏足外界。
而起蛊门选徒极为严格,因此整个苗疆也没有多少人会真正的蛊术,不过千百年来也流传出去一些粗浅法门。
蛊门功法称为九幽玄功,又叫九幽十八狱,九幽指心法共有九阶:蕴气、引气、结种……,另外还有毒术、医术、巫咒、御术等等,不过苗女并没有学全,自然沈笑也不可能学全。至于十八狱,苗女则含糊而过,并没有详加解释。
静静听苗女讲解,沈笑想了一会儿,开口道:“前辈,那我最先应该学什么?”
“练气是所有蛊门神通的基础,当然要先学这些。”
苗女非常直接的回答,不过沈笑总觉得苗女语气中带着一股奇怪的戏谑,正犹豫间,又听苗女轻轻笑道:“很快,你就知道什么是十八地狱。”
沈笑没由来的打了个哆嗦,便觉头一痛,一种发闷的痛感弥散开来,仿佛有人使劲向自己脑中塞东西,不停地向里面拱。冷汗,涔涔而下,沈笑咬着牙齿,抵抗着疼痛,等痛感停下来时,衣衫都湿透了。
这时沈笑发现自己脑海中多了一小段文字,文字扭曲如同蝌蚪,看上去古朴而又神圣,但沈笑知道,这并不是真正蝌蚪文,它比蝌蚪文更简洁,似乎每一个字都包含着无数种含义,而组合起来又是无穷中含义。
很有意思的语言,犯了职业病的沈笑伸手对着夜空勾勾画画,竟然开始练习起这种文字来。
“本门功法所用是上古时九黎祭祀文字,通篇共计一千零七十一字,给你的是第一层蕴气心法,共七十二字,我已将具体含义融在你脑海中,自己看几遍,不懂就问!不要浪费时间!”苗女语气中透着疲惫,这项工作对她来说显然不轻。
“喔!”沈笑不好意思的笑了一下,便思索着这短短七十二字。
第一遍看完后沈笑有些云山雾罩、不知所云的感觉;第二遍对此就有些模模糊糊的领悟;等三遍就已经知道它在讲什么;等到第四编时,沈笑已经深深陷入其中,每一个字似乎都蕴含着天地法规,每一个字都是微言大义……沈笑神情迷醉,陷入思绪。
往事如流水般从脑海中闪现,同学讥笑的面孔、老师冷淡的面容、霁月调皮的眼睛、苗女狠辣的面孔、安妮丝那纯真善良的笑容……,一切记忆飞速闪现……
天之至私,用之至公,巫者,盗天地万物壮己。
有力量,才能有尊严,才有资格守护自己心爱的东西。
这个世界,没有力量就只能被践踏、鄙弃……
仁慈,善良,感恩……这些只属于掌握力量的人……
……
不知不觉间,沈笑周身泛起一阵淡淡的冷芒,光是从他身体中发出,而且像流水般缓缓转动。体内那些阻塞已久的经脉不停颤动,猛地一震,积郁的玄阴之气开始随着光芒流动,开始很慢很慢,但随着时间流逝,玄阴之气就好像化冻的冰河,在经脉中快速流淌起来。
冰冷的玄阴之气穿过十二正经,穿过奇经八脉,很快覆盖满全身,并且如漩涡般旋转着,并且越来越快。
现在是夏天,但院子中却弥漫着一股阴冷气息,不是低温的那种冻气,而是心理上的寒冷,那种毒蛇跌入脖颈中,信子舔舐的感觉。早在沈笑盘膝跌坐的一开始,乌鸦便呜咽一声,哆嗦着身子一瘸一瘸地跑进屋中。
从第七十二字中清醒过来,沈笑缓缓睁开眼睛,星月早已不见踪影,取而代之的是东方那一轮红日,散发着万道金芒,将他整个人染的金黄。
很清楚!
这是沈笑第一感觉,自从有些轻度近视后,他看远处东西总有一种朦胧感,但此时一切事物在他眼中都清清楚楚,甚至连几十米外杨树枝叶上那颗嫩芽都看的一清二楚。
不仅如此,除视觉外,听力、嗅觉也得到加强。
身体中好像有道道气流在不住回旋流淌。
“这……就是……力量?”沈笑抚摸这有些发凉的手臂,心中惊讶之余,确实欣喜万分,一夜之间便能达到这种程度,若连上月余,岂不是能直接把这村子屠光?
沈笑眼中闪过一丝阴狠红芒。
“控制自己的情绪!不要入魔。”苗女冰冷的声音传来,沈笑顿时惊出一身冷汗,自从来到这个世界后,不知为何,他脑海中经常涌现出这种狠辣的念头,定定心神,问道:“前辈,这段时间怎么总冒出杀人的念头。”
苗女沉默了一会儿,开口道:“无论正道还是邪门,学习功法最佳时间都是幼儿七八岁时,一是这时身体没有定型,二是这是幼儿思想单纯,悟出的道理中正平和,贴近自然,不容易走火入魔。练气一道,心性不同,走的路也不尽相同。你自小经历坎坷,又身具至阴至邪的气息,在轩辕坟崩溃时你又吸收了我一部分真元。涌出这种想法也不奇怪。只是日后需要多加克制,毕竟暴力不是解决事情的唯一途径。”
“嘿,我不吃人,人便吃我。克制个鸟!”沈笑嘿嘿冷笑,这些天他算明白了,这里不是地球,地球上万事有钱有法,而这里纯粹是个荒蛮世界,强权才是说话的凭证。
闻言,苗女语气中透着一丝责备:“沈笑小子,我见你平日为人斯文腼腆的很,怎么和我说话时这么粗俗。”
沈笑哑然而笑,说:“前辈,我想什么你都知道,我何必伪装?在陌生人前,还是装的稚嫩一点儿好,毕竟谁也不会防备一个腼腆的半大小子。”
“哼,你们汉人花花肠子就是多!”
“哪里哪里,比起狠毒,在下自愧不如!”
沈笑毫不客气地讽刺道,双腿微微发力,站了起来,目光一扫,却见庭院中落满了甲虫飞蛾,不由眉头大皱,修行是好事,但要每次修行完家里都变成虫子窝,这也太恶心了。
太阳神驾着战车从地平线上升起,阳光洒落,大地一片灿烂。沈笑心情极其愉快,径直向门外走去。
听安妮丝提起过,竹篱外原有一块巨大的青石,后来被安妮丝的父亲一剑斩成两段,分为大小两块,不过如今大的那块已经被巴斯兄弟击毁,小的这块仍然立在篱笆外,沈笑的目标就是它。
一夜苦修,沈笑发现五感极度提升,而且身体从来没有这么轻快过。想起小巴斯那迅捷一箭,竟然将整块大石射成碎粉,而苗女夸他是千年难得一见的资质,想来来经过一夜苦修不会比小巴斯差。
想着,沈笑的心立刻热了起来,毕竟从地球长大的他,从来没有接触过这种力量,心中的兴奋不下第一次去田地偷别人家红薯。
来到青石前,沈笑感受着青石上那冰凉的温度,体内气流蠢蠢欲动。
身躯微微下蹲,深吸一口气,右手不断聚集力量,对准青石忽的一拳砸了出去。
砰!
一声巨响!竹林中飞出数只鸟雀。
“苗女,你快出来!”沈笑神情平淡,不断地在脑中呼唤着那个女人,“快出来,我有事情问你。
“怎么了?没事不要打扰我,残魂也需要修炼!”苗女语气中带着一丝不耐——这不怪她,任柔顺如林黛玉,住在一个男人脑海中,而且这个男人还有着近百次花花经历,也会大动肝火变成河东狮。
“你说,我的资质千年难得一见?”
“对!”
“你说我练武一天顶别人一个月?”
“没错。”
“你说九幽玄功神秘莫测,拳打三十六洞天,脚踹七十二福地,连上古金仙都不敢小看?”
“完全正确!”
“那我的拳头是怎么回事!”
沈笑气急败坏地举起那砂钵大的右拳——太阳下,拳头大了好几圈,成了名副其实的砂钵,不过却是红肿着,颤颤悠悠,好像一块红色的豆腐,万幸手骨没有折断。
大青石上,触目惊心地印着四条血淋淋的指骨印。
见状,苗女轻声笑了几下,不以为意道:“我忘了说,九幽凝阴秘法是巫门先贤特地为御蛊而创,在本命蛊形成之前,体内所有真元都会以蕴养蛊种为第一要务,即使身为主人,也不能调用体内真元。”
“你故意不告诉我!”沈笑冷冷道。
“是啊,我就是故意的,你能把我怎么样?”苗女声音中充满欢快,这一下子,也算小小报毁体之仇,若不是苗女有求于沈笑,依照她性格,早就把他扔进蛇窟喂蛇。
“哼!”
沈笑也知道根本拿这个看不见摸不到的对手毫无办法,只能冷哼一下,伸出左手,将黑沉的九幽环露出来:“告诉我这东西怎么用?”
“啊,可以,不过你现在还没有资格知道,想知道,拼命练功吧!”苗女说话非常气人。
深呼一口气,努力平复心中升腾的火焰,沈笑咬牙切齿道,“好吧,关于蛊,现在你把能说的、符合我实力的、我能知道的……通通告诉我,求!求!!你!!!”
轻轻一笑,苗女解释道:“巫门一派所修玄功,多是将体魂合一,最后将身体修炼至永劫不灭之境。但蛊门心法因需驾驭万蛊,不得不反其道而行,会先在体内形成控制万蛊的本命蛊,之后才开始淬炼体魄,再那之前蛊师身体很脆弱,只能靠别人或者蛊虫保护。”
“我明白了,本命蛊就是操作系统,蛊虫就是软件。修炼这心法就要先编出一个操作系统,然后才能给计算机添加配件。”
“很形象的比喻,虽然有细微不同,但大体如此。”
“那我现在要做什么?”沈笑语气非常不满,他对这个女人一点儿好感也没有。
“下面么……”苗女发出几声恶作剧般的笑声,“我想下面的事情你不会喜欢。作为一名蛊师,就要和各类昆虫、植物相处,接下来的几个月,除每晚修炼心法聚集太阴之气外,你都要接触各种各样的虫子!”
闻言,沈笑眉头大皱,他本来就讨厌绿哄哄、全身刚毛、一拱一拱的东西,要让他进行这种工作,实在有些恶心。不过沈笑想起刀疤那肆无忌惮的脸孔,立刻答应。
这两个月时间,沈笑给苗女非常大的惊喜。
第一天时,沈笑接触到花花绿绿的虫子还会全身起鸡皮疙瘩,看着虫子在手上留下各色痕迹,他连胆汁都吐了出来;第二天,沈笑便能若无其事任由昆虫在胳膊上爬来爬去,看的苗女大为赞叹,不过沈笑却听出其中有些“可惜不能再看好戏”的味道。
一个月后,沈笑已经能够熟练掌握近百种昆虫的习性,知道它们孵化、生长、交配、死亡的详细过程。苗女这时已经无话可说,对沈笑的变态记忆能力,她早已就心服口服。
两个月后,沈笑已经能在苗女佩服的目光中将一盘昆虫做成美味。而苗女看到沈笑将这盘美味端出去给过路佣兵试吃的时候,她的目光已经上升到崇拜,她活了几百岁,还从没看到过性格变化这么快的人,不过很和她的胃口,当即宣布沈笑昆虫辨认学优秀。
时间到了秋天。夕阳斜下,通红的火烧云将树海染的一片金黄,微风轻抚,空气中散发着旱稻即将成熟的生香味,让人心旷神怡。
沈笑走出竹楼,向村子外面走去。
原来的家已经成为仓库和沈笑的修炼地点。而新家则是一栋小巧而精致的苗家竹楼,这是沈笑按照苗女的指点请人修建。竹楼前面便是饭堂,二层是几间客房给过往商人和冒险者居住。
窗棂上吊着几只精铜风铃,风吹过,发出悦耳声音,很是动听。
小竹楼后面是个小院,两间竹屋整齐地排列着,沈笑和安妮丝便住在这里。
这是沈笑新的谋生手段,虽然过往冒险者很少,不过出手都很阔绰,再加上安妮丝那由沈笑指点过的厨艺,收入相当不错。
对此村民们虽然眼红,却也只敢在背后议论纷纷,当面只能露出敬畏的眼神,当日冒险者一剑斩下村民肩膀的事情已经传遍村子,对于有强大后台的兄妹,他们不敢有丝毫不敬,因为他们是没有任何力量的平民,嫉妒之余只会偷偷羡慕。
一路上沈笑遇到的村民无不畏畏缩缩,这让他大感无趣。
来到田地,秋风吹过,整个稻田不住起伏,好像海上一波一波的海浪。看着弯了腰的稻米,沈笑嘴角露出一丝微笑,牵动左颊那道淡淡的伤疤,没有任何丑陋感,反而像一个寻找到玩具的大男孩。
弯腰扯下一束稻穗,碧绿而狭长,柔软而湿润,几十只米粒躲在稻壳中密密麻麻排成一束。
仙人掌村大约有六七百人,两大族。村中所有的田地均为两族持有,他们就是靠着这个生活。
“很快就会发生一件很有趣的事情!”
沈笑腼腆一笑,左手轻轻抚摸着脸颊上的伤疤,转身向村子走去,步伐轻快而愉悦,在他脚下,一只拈的七零八落碧绿的稻穗静静躺着,楚楚可怜,似在哭泣。
这两个月中,女商人蒂尼曾经来过一次,给阿雷多兄妹带来许多书籍。看到沈笑脸上那道伤疤后,蒂尼格外激愤,提出帮他报仇,不过沈笑微笑着婉拒了——要是连山村中这些愚民都摆平不了,他还去什么克拉丽丝学院啊,直接找块石头撞死得了。
山村中的事件,沈笑虽然心中恨极,但却丝毫没有把这件事看的太过重要,对他来说,这就像初入异世的洗礼,这些村民虽然存心不良,却给他很好的上了一课,让沈笑更快的融入这个时代。
不过虽然村民是免费给他上课,但沈笑却打算实打实地“感激”一下这些人。
在那之前,沈笑却拉着安妮丝一起学习起这个世界文字来。
有了书本后,沈笑进步很快,两个月时间已经能熟练的使用这里的文字,让他高兴的是安妮丝也很聪明,虽然识字速度比不上他,但也远超常人。
进入竹楼,沈笑直奔后院,轻轻推开竹门,便看见安妮丝正在刻苦地练字,而瘸腿乌鸦则在一旁大睡。那次事件后,安妮丝非常努力,平日除去整理家务,再也不出门半步,只是对着书籍拼命学习。而乌鸦跌断一条腿,沈笑外出狩猎时也不再带着它,对这条护家的狗,沈笑非常喜爱,现在连它吃的食物都和兄妹二人一样。
吱呀!
竹门响动声中,安妮丝猛的转过头来,金色的眸子中全是警戒,见是哥哥阿雷多,立刻露出甜甜的笑容。沈笑一叹,微微摇头,这个善良的小女孩遇见那种事情后,一直对外人很冷漠,心里充满戒备。要长此这样下去的话,对她的成长很不利。
都是这些愚民的罪啊!让善良开朗的小女孩变成一块寒冰。
“哥哥,你回来了?”安妮丝放下那本黑皮书,起身跑了过来,扑进沈笑怀里。
两个月的调理,安妮丝身体健康不少,脸上那股菜青已为健康的红润所替代,金发金眸更是闪动着异彩。
太阳般灿烂的金发披散在胸前,感受着怀内那软绵绵又麻花般扭来扭去的娇小身躯,沈笑心底猛地蹿起一股邪火,不知不觉间喉咙有些发干。用地球上的标准来说,这可是一只标准的洛丽塔啊,那小说的中情节……
不行,不行不行……不行!
狠狠拧了自己大腿一把,沈笑暗骂不已,什么时候自己变得这么禽兽不如?竟然会涌出对救命恩人下手的念头?安妮丝可是把自己当成亲哥哥啊!这是以力量为尊的异世,只要有了力量,萝莉侍女也好、**管家也好还不是唾手可得?何必对自己恩人下手?
……,越想下去越动心了!
定定神,沈笑狠下心来将安妮丝从怀中推开,不自然笑道:“安妮丝,书读的怎么样了?”
闻言安妮丝眉开眼笑,摆动着右手说:“这上面好有趣,安妮丝学到很多东西,和编织一样好玩!”说着,手腕上那精巧的碧草手环不住晃动,显得整个人更加可爱。
“那就好,不过,安妮丝,学习累了就要休息,不要不顾身体!”沈笑捻起着她额前一绺金发,将头发梳拢到一旁,这才看似漫不经意地说:“妹妹,你有了力量后,你想怎么报仇?”
闻言,安妮丝有些愣神,开始那几天她确实恨不得这些村民统统死去,可是时间一久这想法就渐渐淡了,见哥哥阿雷多这么问,她一时也无法决断。
杀了他们?放过他们?安妮丝犹豫起来。
轻咬着下唇,安妮丝那细小的手指不停地在碧草手环上划过,一对儿金眸不停闪烁,过了许久安妮丝才开口道:“哥哥,只要爸爸妈妈的遗物能回来就好,还有沙斯那个坏蛋,他伤了哥哥的脸,安妮丝绝对不原谅他!”
听了这一番解释,沈笑心中反而轻松不少,安妮丝是他的救命恩人,他并不想这善良小女孩过早为仇恨所侵染。
至于脸上这道细细的划痕……,沈笑左手轻轻地抚摸着,灼痛似乎随着指尖再度产生,这划痕是他故意留下来的,苗女曾经提出为他治疗好脸上的伤疤,但为了提醒自己提高警惕,特地把它保留了下来。
只要有它时时提醒,沈笑便不会得意忘形,不会对敌人有丝毫仁慈。
食指顺着伤痕滑下,直到酒涡,沈笑露出一丝兴奋的笑容:“那好吧,安妮丝,我们不伤他们的性命,既然他们因充满嫉妒而欺负到咱们头上,那就让这嫉妒再剧烈一些吧!很快,就有热闹看了!”说话间,沈笑摸了摸藏在腰间的竹笛。
看着安妮丝那迷惑不解的眼神,沈笑微微而笑,摸着她的头说道:“安妮丝,哥哥想吃饺子,你去做吧!”
“嗯!”小女孩开心地跑了出去,去为她的哥哥准备晚餐。
沈笑笑眯眯地在竹枝地板上坐下,右手一搂,将熟睡的乌鸦抱进怀中,大力揉搓起乌鸦那黑缎子似的毛皮来,没几下,乌鸦便被惊醒,大眼睛不满地盯了沈笑,合上眼睛便要继续大睡。
“懒狗!不要睡啊!”沈笑笑嘻嘻地用力摇晃起乌鸦,直到乌鸦两只眼睛再度睁开,里面没有一丝睡意之后,他才停下来,对乌鸦道:“你这条馋狗,过几天就给你做一道这世界上从来没出现过的美食。当然对我们是美食,可是那些混蛋们可就要哭了!你的断腿之仇,也算出了口气!”
乌鸦低声呜咽几声,爪子一挠,拍开沈笑双手,身体用力抖了抖,跑到角落,又开始趴下大睡。
“懒狗!我现在可以肯定你绝对不是平毛猎犬,因为它们不会懒到这种地步!”沈笑笑骂道。
晚饭是热腾腾的饺子,沈笑是孤儿,平日做什么都要自己动手,又有一位嘴巴相当叼的青梅竹马,厨艺可以说响当当,来这里后,做饭的任务从此不属于他,便指点安妮丝一些中国普通菜色,饺子就是其一。
安妮丝对菜色理解很快,但筷子的普及却遇到了麻烦,她怎么也学不会,沈笑只好自己使那青竹筷子。
三盘饺子,沈笑、安妮丝各一盘,嗯,乌鸦是一大盘。本来沈笑提议直接给乌鸦做一个脸盆大的饺子,让它一下子吃个饱,可是被安妮丝委婉而坚决地否决了。
晚饭后,安妮丝刷洗完碗筷,便又回到房间读书。
看着安妮丝踢踏踢踏走上竹阶梯,沈笑脸上露出一丝笑容,转身离开竹楼,踏着夜色,向郊外走去。
明月高高挂在夜空,发出冰冷月芒,照的大地一片惨白。灌木林中,不时响起昆虫各种鸣叫之声,远处,更有不时传来野狼嚎声